必须赚钱维持生活,但赚钱,或者说是为生活而赚钱,其实索然无味。因此,人在工作之外,又必须另有兴趣作为调剂。兴趣往往需要花钱。
对许多人而言,“工作”一词的涵义是做他所不愿意做的事,“薪水”一词的涵义则是:别人因为他牺牲个人意志而给他的补偿。这样的人极其需要娱乐,可是,工作辛苦,赚钱不易,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乃至财力可以消耗在娱乐上了。
这是一种不圆满的生存状态。人在准备生活的阶段,就该考虑怎样使工作和兴趣合而为一。有两条路可以到达同一终点:做你爱做的事,或者爱你所做的事,让你的兴趣为你赚钱,你不必整天为了生活劳心劳力,等精疲力竭之后,才去想生活的目的。
这是可能的:有一个人因爱电影而做了导演,因做了导演而更爱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