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出版已超过半辈子,我个人仍始终有个问题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我始终不真正明白人们为什么不买书?这不是全世界最便宜的一样东西吗?一个人类所曾拥有过最聪明最认真最富想象力最伟大的心灵,你极可能只用3000台币就可买下他一生所有(以一位作家一生出10本书,每本书300台币计,更何况这么买通常有折扣),用吃一顿平价午餐的钱,就可得到一个美好的洞窟,以及一个由此联通的完整世界。
汉芙显然是同我一国的,她付钱买书,但自掏腰包寄食物,还托朋友送丝袜,却仍觉得自己占便宜。1952年12月12日,她说:“我打心里头认为这实在是一桩挺不划算的圣诞礼物交换。我寄给你们的东西,你们顶多一个星期就吃光抹净,根本休想指望还能留着过年;而你们送给我的礼物,却能和我朝夕相处、至死方休;我甚至还能将它遗爱人间而含笑以终。”而在1969年4月11日的最终决算,她仍得到“我亏欠它良多”的结论。
美国当前最好的侦探小说家,同样也住纽约的劳伦斯·布洛克也如此想,他在《麦田贼手》一书中,通过一个仗义小偷之口,对一位小说家(即塞林格)说:“这个人,写了这么一本书,改变了我们整整一代人,我总觉得我欠他点什么。”所以——买下它,我指的是书,好好读它,在读书时日里若省下花费,存起来找机会去一趟查令十字街,趁它还在,如果你真的成行并顺利到那儿,请代我们献上一吻,我们都亏欠它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