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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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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照 马家辉 胡洪侠
来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对照记@1963》

  台湾

  杨照:六班的女生,十四岁,初中二年级

  学校的主要建筑围成一个“日”字形。我们班占住“日”字中间一横的右半,刚好控制角落的一楼楼梯口。开学后几个礼拜,我们班的恶名远播,楼上的女生纷纷避免使用那个楼梯。

  只有二年级六班的女生例外,她们不用绕路,每天从那个楼梯下来打扫烹饪教室。主要原因是她们班和我们班是同一个数学老师,很多人一起补习,所以有不少浪漫情愫在流转。她们会得到特别的绅士待遇,客客气气的笑容与招呼。

  我没有参加补习,搞不清楚谁喜欢谁、谁不喜欢谁。六班的女生我都不认识,除了一个,小学时和我常常玩在一起的同班同学。她也被分在六班,也每天走下来去打扫烹饪教室。我也是绅士地对她点点头,然后惊异地看着她换穿了白衣蓝裙的背影和两年前穿连身小学制服的模样,有了这么大的差别。

  有一个下午,我们几个人逃课,到操场上踢足球。回到教室时,都已经放学了,只有负责锁门的同学帮我们看着书包。走向校门的路上,负责锁门的同学告诉我们放学前打扫时发生了一件事。天空打雷,六班的一个女生在烹饪教室走廊上突然晕倒。她的同学手忙脚乱要抬她去保健室时,我们班上一个家伙跑去浑水摸鱼偷看了那女生的大腿和三角裤。

  我觉得好像自己被雷打到一般。小学同班的那个女生怕打雷,没防备听到巨响会一时失去知觉,这我清楚地记得。六班晕倒的,一定是她。

  我在瞬间抓狂了,带领着一起踢足球的死党跑到市场后面,把偷看女生的家伙找出来,就在市场的垃圾堆旁揍了他一顿。

  第二天消息传开来,班上的人都用一种混杂着敬畏与好奇的眼光看我。说老实话,那天揍过那家伙后,我回家缩在房间的床角颤抖不止,我害怕,不知道要如何理解自己的暴怒、暴力,以及对于那个女生的情感的真相。

  香港

  马家辉:三幅甜蜜影像

  如果我说是由六岁开始,会不会显得有点早熟?

  六岁,属于幼儿园高班,暑假后便要做小学生了。那间幼儿园位于港岛湾仔,校名“嘉模”,仅有两位女老师。

  成为我第一个暗恋对象的女孩子姓马,我清楚地记得,也记得她的头发乌黑而长密,有时候扎起两根小辫子,眼睛明亮纯真。有没有小酒窝?忘记了,只记得她笑起来很甜很甜,她一笑,我便心软了。

  幼儿园里有一片供孩子们玩耍的空地,放置了四五辆塑料玩具车。有一回,我本来百无聊赖,忽然看见身穿绿色短裙校服的马小姐娇俏现身,心神登时大振,立即像大力水手吃了菠菜罐头一样,全速冲到其中一辆车子旁边,跳上车,仿佛在鞋底装了引擎,风风火火地把车子从左“开”到右,再从右“开”到左,纯粹为了吸引美女的眼球。老实说,我没法确定她是否瞄过我一眼,但我管不了那么多,我是如此自得其乐,像有镁光灯打在脸上身上,自觉威风极了,那一刻,亦是生平首次,我知道自己是个贪慕虚荣的坏货色。

  又有一回,午餐过后,老师派发糖果,孩子们一排排坐好,伸出双手迎接。我刚好坐在马小姐旁边,眼见放到她小手掌里的糖果似乎比我所收到的少,我马上尽显男子汉的本色,用自己那份跟她交换。她接过后,有点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我心头涌起一股英雄豪情。

  然而,还未等到6月毕业,她便转校了,真的,我真的记得。有一天下课后,孩子们如常乖乖坐着等候家长来接,她的父亲来了,不寻常地踏进校门,牵着她的手,嘱咐她对老师鞠躬道谢,然后把背着小书包的她带离校门,带离我的视线,带离六岁的我的微小世界,我的“初恋”至此告终。

  内地

  胡洪侠:七日恋情

  三十年前的初恋和现在孩子们的初恋,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尤其在我上学的那座小城。说是小城,其实不过是有两三万人的镇子,还赶不上现在深圳的梅林一村人口多。

  1981年7月初,近三百名师范学生要毕业,接下来是到各县文教局报到,听从组织分配。有一天我在收拾行李,一位同学兼同乡的兄长找我去散步。

  同乡兄长问道:“这两年你也没搞个对象?”

  我一愣,不知为什么他有此一问。他也不等我回答什么,径自往下说:“咱都是农村的,为什么要考学?不就是为了逃离农村,和城里人一样吃上商品粮?咱们马上要回农村当老师了,农村吃商品粮的姑娘本来就没几个,即使有,谁又瞧得上当老师的?农村户口的姑娘倒是看得上你,因为你吃商品粮啊。可是你和农村姑娘结婚,生的孩子还是农村户口……”

  沉默了几百步之后,我说:“大哥,道理我都懂。回农村后,我会继续考学,我不相信靠个人奋斗我就闯不进大城市。到那时,什么都好说了。”

  “幼稚啊!”同乡兄长长叹一声,不理我了。

  “那又能怎么办?”我怯怯地问。

  “赶紧在女同学中划拉一个呀!”他说。

  “可是,”我嗓音提高八度,“再有七八天我们就离校了呀。”

  “所以嘛,”他的声音似乎又比我高八度,“所以,要赶紧,要快!”

  那一夜,我注定无眠。当晚一定得写出一封求爱信,可是写给谁呢?犹豫之际,一个名字率先蹦了出来。好吧,她家在城里,我也挺喜欢她的,就给她写信。

  第二天,情书经人传递过去,当日无回音;第三天,回信到,她说暂不考虑个人问题;第四天,心里空落落的,虽无撕心裂肺的痛苦,但自信心流失严重;第五天,她托一同学传话,说她答应和我明确恋爱关系;第六天傍晚,约好出去走走,二人沿小街走至城外,横向间隔约一米,并保持始终,其间互相通报家庭基本情况,交换照片一张,还相互鼓励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成绩;第七天,我出发奔向农村,她和屡次给我们传信的女同学到汽车站遥遥相送。

  之后通信数封,她几番表示希望我能设法调回城里,因她父母不同意她嫁往农村。9月初回小城寻求调回城里之渠道,毫无结果,二人相对无言。当月底,她来信说家里逼她中断与我之恋爱,她亦无奈,希望我能将照片和来信寄还……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3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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