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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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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小为
来源:《新周刊》2013年第19期

  前不久,台湾陆军下士洪仲丘在退伍前被虐待致死一事在岛内引发民怨沸腾。马英九出席洪家于2013年8月4日举行的遗体告别式,当他上完香,想与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握手时,却“意外”地遭到拒绝。尴尬之下,马英九只能勉强将手搭在洪慈庸的手臂上,以示自己的“诚意”。

  在正式场合中被拒绝握手,既是一种排斥抗拒,更是一种不屑和羞辱,此时马英九的尴尬难堪可想而知。这时,作为社交礼仪的握手,生动地表现了它的复杂性——在不同的情境下,握不握手、如何握手、握手有哪些注意事项等,都有着丰富而微妙的讲究。

  事实上,握手,这一如今早已遍布全球的社交礼仪,从产生到发展,其内涵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和丰富的过程。

  如今,它通常被视为一种友好,一种可以沟通原本隔膜的情感,一种可以加深双方理解、信任的交流,它通常用来表达一方的尊敬、景仰、祝贺、鼓励,也能传达出一些人的淡漠、敷衍、逢迎、虚假、傲慢。

  新的神经科学研究已经证实:握手的确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好感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各种礼节早已平行于硬邦邦的法律法规之外,成为一整套约束、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这其中,握手是一种最早的形式。

  握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刀耕火种”的年代。那时,人们在狩猎和战争时,手上经常拿着石块或棍棒等武器。遇见陌生人时,如果大家都无恶意,就要放下手中的东西,并伸开手掌,让对方抚摸手掌心,表示手中没有藏武器。这种习惯逐渐演变成今天的握手礼节。

  一种更为普遍的说法是,欧洲中世纪战争期间,骑士们都穿盔甲,除两只眼睛外,全身都包裹在铁甲里。如果表示友好,互相走近时就脱去右手的甲胄,伸出右手,表示没有武器,互相握手言好。后来,这种友好的表达方式流传到民间,就成了握手礼。

  很难确切地知道是谁第一次将握手变成了一种社交礼仪,但相对确定的是它来自于近代的欧洲。随着近代欧洲文明的兴起和西方列强殖民地化的全球扩张,握手这种礼仪成为西方强势文化的输出品之一,并迅速在全球扎根,以至于到了今天成为人们习以为常、随处可见的习惯。

  人们之所以习惯甚至热爱握手,一大原因就是认为,握手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好感。这在今天新的神经科学研究中已经得到了证实。此前,美国《认知神经科学》杂志在其网站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握手的神经关联的论文。这篇论文深刻展示了握手对我们的社交活动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此次研究的带头人——美国贝克曼研究所的研究员弗洛林·多尔科斯和心理学系博士后桑达·多尔科斯在论文中写到,“在社交活动之前的握手,强化了接近行为的正面影响,减少了躲避行为的负面影响”。

  他们的研究结果,首次对握手在社会或商业交往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认识,给予了科学支持。它也印证了一直以来流传甚广的一则有关握手力量的古谚:陌生人的确会对伸手问候的人产生更好的印象。

  美国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也说:“握手,无言胜有言。有的人拒人千里,握着冷冰冰的手指,就像和凛冽的北风握手。有些人的手却充满阳光,握住它使你感到温暖。”

  对“握手史”尚短的人类来说,与人握手也好,拒绝也好,都不容易

  握手虽有着“无言胜有言”的神奇力量,但在近代之前,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社会却从没将它作为一种社交礼仪。

  虽然,中国古代有不少诸如“(马)援素与(公孙)述同里闾,相善,以为既至,当握手欢如平生”(《东观汉记·马援传》)的握手描述,但用梁实秋的话来说就是,“现下通行的握手,并非古礼,既无明文规定,亦无此种习俗,大概还是剪了小辫以后的事。我们不能说马援和公孙述握过手便认为是过去有此礼节的明证”。

  在中国古代,与“握手”有相似作用的礼节是“作揖”“合十”等,这正是林语堂所说的“西人见面互相握手,华人见面握自己手”。只是到了今天,作揖变成了握手,“握自己的手”变成了“握别人的手”。

  当握手这一西方礼仪最初传入讲求含蓄、庄重的东方文化时,却着实让不少人产生了很多不适应,甚至是不解、反感和抵制。

  比如在19世纪,当美国总统格兰特在明治初期访日,并同天皇握手时,随行的美国记者在报道中强调了当时天皇紧张、极不自然的样子,并称之为“历代天皇的初握手”。这一握手姿势后来还被唐纳德·基恩在《明治天皇》(新潮社)中进行了详细介绍。维新前,日本宫中与平民中都没有握手的习惯;维新后,无论怎么不习惯,握手都成了日本国民无可避免的礼仪方式。

  在近代中国,这种不习惯表现得更为剧烈。比如林语堂就极度反感和反对握手,他甚至在散文《论握手》中,特意从卫生、美感及社交角度分别进行了批判,认为“西人最可笑的习惯,就莫如握手这一端”。但彼时的中国,握手遍地开花,“已有万难挽回之势了”,所以林语堂“虽明知这习惯之野蛮不合理,也唯有吾从众,只不过每握手时心里委实难过”。

  同样写过一篇《论握手》的英国作家莱·亨特,虽然并不反感握手,却也列举了握手过程中两个“失态”之举:假和气的过分热情和唯诺莫名的敷衍拒绝。

  有类似厌恶看法的还有梁实秋,他在随笔《握手》中毫不客气地说,对于那些“面目可憎者,语言无味者,想饱以老拳尚不足以泄愤者”,一想到“都要一一亲炙,皮肉相接,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就“觉得是一种刑罚”。到了今天,社交礼仪中对于握手时伸手的先后顺序、握手的时间、握手的禁忌等都有了很多细致的讲究。比如,与他人握手时,伸手的先后次序应该是“尊者居前”,握手的时间一般认为以两三秒为宜;“不要随便用左手与别人握手,另一只手不要放在口袋里,也不要与别人握手时,戴着墨镜或不摘手套”则成了社交礼仪中常常被告诫的握手规则。

  “不要为了应酬每一个新交而磨粗了你的手掌。”《哈姆雷特》中波娄尼阿斯告诫他的儿子。这或许再一次提醒了今天的人们——不要吝啬伸出手掌,但同时更要爱惜我们的手掌。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3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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