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每个小时都是在你身上度过的。
我干了多少傻事啊!
我亲吻你的手摸过的门把,我偷了一个你进门之前扔掉的雪茄烟头,这个烟头我视若圣物,因为你的嘴唇接触过它。
晚上我百次地借故跑下楼去,到胡同里去看看你的哪间屋里还亮着灯光,用这样的办法来感觉你——那看不见的存在,在想象中亲近你。你出门旅行的那些星期——我一看见那善良的约翰把你的黄色旅行袋提下楼去,我的心便吓得停止了跳动——我虽生犹死,活着没有一点意思。我心情恶劣,百无聊赖,茫茫然不知所措。
在那座楼梯上我总是偷听你的脚步声,在那儿我第一次看见你,透过这个窥视孔我几乎看得灵魂出窍。
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我心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