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仔细翻阅中国历史,我们会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从春秋、到唐宋、再到明清,中国人的性格历程如同直跌下来的三叠瀑布,其落差之大,令人惊讶。
源头的中国人,品格清澈;唐宋时的中国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国人的品质却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无创造力。
尚武精神也许说明不了国民性是可变的,那就再看看侠义精神吧。
春秋时代,是中国侠文化的光芒最灿烂的时代。侠人义士们救危扶困,济人不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报,赴火蹈刃;受人之托,一诺千金。赵氏孤儿、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演绎了那个时候男人们的壮烈与决绝,告诉后代什么叫轻生重义、生死相许。
春秋时代的侠客,最大的特点是极端重视人格的独立与平等。他们行侠仗义,不是为利,甚至不是为名,而是为了心中的一股豪气。他们如同珍视眼珠一样珍视自己的个人尊严,对“平等”两个字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 “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即使在座位安排这样的小事上,他们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春秋时代的侠客们天马行空,无视法律规范,只听命于自己的良心。到了明清,“侠客”们却自愿攀附权贵,沦为其附庸。如《三侠五义》中的侠客却个个自称“罪民”,以向规则屈服为荣。
春秋时的侠客傲视王侯,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而《三侠五义》第四十八回写五鼠面见宋仁宗,这些英雄好汉见到皇帝,都“心中乱跳”、“匍匐在地”、“觳觫战栗”,所谓的“江湖自由身”与权力一遭遇,立刻显出十足的奴性。“钻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盘桅鼠”、“混江鼠”这类宠物式的命名,他们也都欣然接受。
如鲁迅所说,春秋时的侠客,是以“死”为极终目的,他们的结局也确实是一个个慷慨赴死而去,而清代小说中的侠客,却个个成了地主官僚,黑白两道都吃得开。
读《春秋》、《战国策》和读清代《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这些“侠义小说”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清代侠义小说已经完全成了忠君事上观念的宣传品。侠义精神受到专制伦常观念的深刻侵蚀,礼教尊卑鲜明地取代了自尊独立。
鲁迅说,《三侠五义》中的英雄,表面上是侠客,实质上却是奴才,“满洲入关,中国渐被压服了,连有‘侠气’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镳,替他捕盗”。他们“虽在钦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对一方面固然必须听命,对别方面还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
宋代以前的中国人可以说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她创造着,体验着,发现着,说自己想说,想自己所想,生机勃勃,生趣盎然。及至宋代,中国人不但失去了创造力,也失去了感受力。社会如同一潭死水,用汤因比的话来说,这种生活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