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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爱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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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寅恪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第一,情之最上者,世无其人,悬空设想,而甘为之死,如《牡丹亭》之杜丽娘是也。

  第二,与其人交识有素,而未尝共衾枕者次之,如宝、黛是也。

  第三,曾一度枕席而永久纪念不忘,如司棋与潘又安。

  第四,又次之,则为夫妇终身而无外遇者。

  第五,最下者,随处接合,惟欲是图,而无所谓情矣。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4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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