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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书家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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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桥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这一代的事》一书

  爱书越痴,孽缘越重,注定的,避都避不掉。瑟帛有一幅漫画画书房,四壁是书,妻子气冲冲地指着丈夫说:“这屋子里有老娘就不能有文学,有文学就没有老娘!”可怕至极。西摩·德·利奇家里珍藏三万多本书籍,全是拍卖行编印的书目,堆得满满的,有客人来,妻子忍不住抓着客人说:“全是书!你想看看我在哪儿挂我的衣服吗?”客人跟她进卧房,她打开大衣橱给客人看,里头堆满一摞摞的书,连挂一件衣服的空当都没有。“到处是书!”妻子说完掉头走开。爱丁堡的沙洛利亚因藏书之富出了名,不得不想办法应付“内忧”,老劝太太出门旅行。太太不在家的那几天里,他不断打电话请各书商把他订下来的那一大堆书都运回来。太太回来心里总觉得家里的书多了好多,只是本来就有十几万册,现在多了多少她实在不敢说。沙洛利亚有钱,还不至于自己买书弄得家里没米。若钱不多,又爱书,就更烦了。多年前,英国有个穷藏书家,每买一本书,总是先照定价付钱给书商,再请书商帮帮忙,在那本书的扉页上写个很便宜的假价钱,最好不超过三英镑六便士。这种安排妥当得很。他过世之后,太太变卖那批藏书过日子,发现所得甚丰,不禁伤心起来,怪自己过去整天埋怨丈夫买书浪费金钱。这段故事格外令人伤感:那位藏书家活得太痛苦,也活得太有味道了。布鲁克那本《BooksandBookCollecting》里收录了不少这些藏书家的轶事,实在不忍读下去。

  去年,跟伦敦一位老书商谈起贝森的事,或可一录。贝森爱书,但家里穷,一辈子到处搜购旧书,装满一大布袋就分批卖给旧书铺,解决吃饭问题,再回去编书著书。他编过一册《好书待售一览表》,还编过毛姆的书目,著作则有四册《日志》。早年,他母亲硬是要他去当理发师,他偏去买卖旧书。母亲说:“只要你每星期给我赚三十先令回来,我准你去买卖旧书;赚不到三十先令给我,你休想去做旧书生意,快给我滚到理发店去。”贝森从此为了那三十先令,什么卑微的事都做过。幸好他还会弹钢琴,一度每个星期六下午到一家卖旧家具旧钢琴的铺子里去弹钢琴,用琴声吸引顾客来买旧钢琴,卖出一架琴他可以分到两三先令,弹一个下午琴则赚十先令。贝森跟毛姆是老朋友,当年不少美国人愿意高价购买毛姆亲笔题款签名的初版书,贝森接到“订单”后就带着那些初版书去找毛姆,毛姆一一照写照签,而且规定所得“润笔”一律分为两份,一份给贝森,一份捐给他当年学医的圣托马斯医院。都说毛姆生性凉薄,贝森竟得其独厚,也算缘分。贝森晚年爱说自己一生跟书有缘,到老不悔。痴情到这个地步,难怪女人受不了爱书藏书的男人。但是,《藏书家季刊》1976年有一期登了这样一封读者来信:“内人酷爱收藏图书,她有好多书翻都没翻过。我再三劝她申请公立图书馆的借书证,希望从此治好她的藏书病,但她硬是不肯。”爱藏书而称之为“病”,甚妙!“爱”字害苦了太多人,买书无罪,爱书其罪,还有什么好说?

  把书当工具的人,家里虽有几架子书,都不算“藏书家”。1973年5月11日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刊登曼比的《BookCollectinginthe1980's》,家里明明剪存了这篇好文章,后来在书店里看到加州书商印刷的单行小册,限印六百七十五本,每本编号,纸质印工都算一流,虽贵,还是忍不住买了下来,这样的人藏书未必太多,却是真正的“藏书家”。自己明明不懂园艺学,对种花种菜兴趣也不大,但看到SaraMidda的精装本《InandOutoftheGarden》,全书百多页文字和插图都是七彩手写手绘,装帧考究,想都不想就买下来,这个人必是“书痴”!

  “痴”跟“情”是分不开的,有情才会痴。中国人还有“书淫”之说,指嗜书成癖、整天耽玩典籍的人。此处的“淫”字也会惹起很多联想,“耽玩”几近“纵欲”。人对书真的会有感情,跟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点像。字典之类的参考书是妻子,常在身边为宜,但是翻了一辈子未必可以烂熟。诗词小说只当是可以迷死人的艳遇,事后追忆起来总是甜的。又长又深的学术著作是半老的女人,非打点十二分精神不足以深解,有的当然还有点风韵,最要命是后头还有一大串注文,不肯罢休!至于政治评论、时事杂文等集子,都是现买现卖,不外是青楼上的姑娘,亲热一下也就完了,明天再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倒过来说,女人看书也会有这些感情上的区分:字典、参考书是丈夫,应该可以陪一辈子;诗词小说不是婚外关系就是初恋心情,又紧张又迷惘;学术著作是中年男人,婆婆妈妈,过分周到,临走还要殷勤半天怕你说他不够体贴;政治评论、时事杂文正是外国酒店房间里的一场春梦,旅行完了也就完了。

  最糟糕是“藏书家”给人的印象是个阳性词,古今中外都一样。事实上,藏书家里头的确是男人多女人少——少得很多。藏书家对书既有深情,访书也掺了几分追求女性的“欲望”,弄得爱书和爱女人都混起来了,结果,西方藏书家所用的藏书票,不少竟以仕女图作主题、作装饰。这里面必有原因。藏书家的妻子十之八九不藏书,又反对丈夫买书藏书爱书;藏书家的母亲大概多少都有贝森母亲的想法,宁可儿子当理发师也不要他跟那些破书缠绵;藏书家没有母亲没有妻子而有女朋友的话,想来女朋友也不太会理解他的爱书心理。曼比妙想无穷,说是藏书家应该趁早教育妻子,蜜月期间以每日逛一家书店为上策。此议恐怕也不甚实际。书和红袖太不容易衬在一起,“添香”云云,才子佳人的故事而已。藏书家不能自释,只好寄情藏书票上的仕女,有些更激进,竟把春宫镌入藏书票里,年前美国还有好事者编出一部《春宫藏书票》。

  西方仕女图藏书票上画的女人,漂亮不必说,大半还带几分媚荡或者幽怨的神情,仕女身边偶有几本书,流露出藏书家心里要的是什么。这当然又是后花园幽会的心态在作祟!伦敦旧书商威尔逊的藏书票藏品又多又精,自己还印制好几款仕女图藏书票,有一次问他为什么一款又一款尽是仕女图,他低声反问:“你不觉得她们迷人吗?”

  爱书、藏书已经是“痴”,是“病”,是“淫”,是“罪”,藏书家还要在藏书票上寄托心事,罪孽更重,殊为多事!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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