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H:
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中国了。现在,我正一个人坐在尼日利亚拉各斯的海岛上,望着海边的风景,没有哪一刻会比这一刻,更想念你。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认识12年了。最初一次见你时,是我们的第一个本命年,那时候,我们都年少无知,情窦未开;最近一次见你时,是我们的第二个本命年,这时候,我们都已过青春,有的情种已开出花,有的情花也已经结出果来。
12年的时间,你从一个少女蜕变成一个淑女,我却从一个少男退化成一个骚男。在你面前,我不用掩饰什么,也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的。
在给你写信之前,我觉得倾诉欲爆棚,可是真的动手时,却又觉得没什么可写的。毕竟我们坦诚相待这么多年,我不说,你不会懂,我说了,估计你还是不会懂。这大概就是人世间最纯真的感情,飘忽于心中而止于白纸间。也可能我们之间本来就没什么可写的,如果真有的话,那就只能靠我编了。反正,我也无所谓了,你想骂我,我已经不在中国了,你要打我,我又不在你身边。
高中之前,我们要么前后桌,要么左右桌,即使偶尔藕断,但一直丝连。高中之后,我们虽然在同一个学校,但有过一段时间的失联,你在我的QQ列表上沉睡,我尚未出现在你的朋友圈,你存在于我深深的脑海里,我从未出现在你的梦里。然而一梦三四年,那些念念不忘的人也在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遗忘。最后不知是造化弄人,还是缘分作祟,你在空间发了一些在武大赏樱花的照片,那时烟雨蒙蒙,应该是艳遇的好时光,我仔细一看上面的时间地点,正是我们当时进行调查问卷的时间地点。我暗自惊喜,突然想到张爱玲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你也在吗?”我想问,“可当时我没看到啊。”
你说:“怎么可以这样?就这样擦肩而过啊!”
于是,前世千百年的回眸,换来今生一次的擦肩而过。后来我在图片下面留了我的联系方式,我们像久别重逢的故友,每一次叙旧就像经历一次青春,我们重新回到我们一起傻兮兮做题的日子。我给别人打电话从来没超过半小时,给你打电话从来不会少于45分钟,并且每次都是我给你打过去,即使你打过来,我也会挂断回拨!哎,多么有爱的场景,却和爱没有关系。
年前的深冬,大学生们在求职的大潮中风起云涌、你争我赶。我找到一份还不错的工作,在广州,而你尚未确定。同是求职过的人,知道那时你也迷茫,我却无助,电话里找不到安慰的字眼,连沉默都像是在唱歌。
我们就这样联系了两年多,大学即将毕业,你尚未嫁,我也还没娶,然而这两者并没有什么关系。最后,你回到故乡的城市上班,我南下广州开始漂泊。
最近一次见你,是在你们的学校。你还记得吧?不要告诉我,你忘了。其实是这样的,我快想不起来了!
你说,等到再回忆的时候,会有什么来着?你带着我,在你所在的城市,到你所在的校园,逛了一大圈,吃了一顿饭。现在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是,上车时,我站在窗户旁,看到你清澈的眼睛。我多么“希望在我最后的目光里,你的眼睛仍是那样纯粹”。
那时候我们都临近毕业。因为毕业后要外派的缘故,我想到两件事,一个是死,一个是爱。好像凡跟爱有关的,就会涉及死,大概这样才会显出爱的伟大,死的光荣,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
当然啦,这里的死亡与爱情和我们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年后寒冬刚过,外公因意外离世。那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对死亡,我开始真正思考一些触及生命的东西。时间,我们无法抗衡;命运,我们更无法抗衡。这些,你比我认识深刻,反正你们女生就是比男生早熟,我也没有办法。
这大概是我本来可以直接回校,却要从你那里转车的缘故。我不知道,在下一个本命年,我们是否还会再见面,我甚至不知道,在下一年,我们是否还会再联系。
在离开中国之前,我想到过死,当然不是自杀,毕竟非洲给人以纷争不断的感觉,还像远古时期,野蛮直接粗暴。虽然大家叫我不可救药的文艺青年,但我还是可以非常清楚地认清现实生活,甚至可以说,我从来都不是理想主义者,当然我还是有理想的。我想,在国外如果真的回不来了,会因为没见你最后一面而遗憾终生。看到这里的话,不要就感动了,虽然你也看不到。女人往往会因为男人的一句话感动很久,其实,你也知道,他们通常会对很多女人说类似的话。然而我就第一次对第一个人说了这话,看在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的分上,就希望这不是最后一次,当然我也不会介意你是最后一个。
上面一些是关于死的部分,接着是爱,这里也不是爱情,虽然我希望我们之间擦出点儿火花什么的,但是衣服都擦破了,也没见着花。我身边的不少人都知道我一直在写东西,但我很少公开,我不想因为这些东西而影响大家的感情,尤其是我们俩。其实写文章,有时候就是发泄,把生活中的不满或者高兴以另一种方式表达出来,写完了就完了。但,文字叙述里的我跟实际生活中的我是不一样的。我不可能在你面前老是提文学、提理想、提写作,真不如我们一起去吃个晚饭,看个电影,哎呀,天太晚了,我们就……不回去了吧!
我之前给你发过一个还未发表的长篇,想来想去,也只有你可以信任了。如果不是因为要出国,我是绝不会把这个长篇发给你的。这个长篇开始写的时候是四年前,写完已经是三年后,很多细节,连我都忘了,唯一清楚记得的是,这里面的女主角是你。我多么希望在毕业的时候,它会集结成书,然后我亲手送给你。里面的故事可以说大部分是真实的,可以在生活中找到原型的,我所遇见的人,我所经历的事,基本都以一种伪装的方式表达出来了,这也是为什么我自称为“骚男”,因为喜欢伪装,文人骚客嘛。
虽然这个故事写得有些烂,并且故事的结尾好像还虚构得很狗血。但我真的想过,万一哪一天,我真的回不来了,这个长篇就埋在我电脑的Word里,因为我只公开了非常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根本没在网上发过。那样的话,就像我真的见不到你一样,我连悲伤的感情和时间都不会有。
嗯,这部分是关于爱。因为一厢情愿,所以理所当然。因为痛彻心扉,所以刻骨铭心。
看到这里,想哭就哭吧,反正我也不会给你递纸巾,想骂就骂吧,反正我写着写着就饿了。
现在,我这边是凌晨四点多。到尼国的第一天,各种倒时差,更坑的是,刚出门,手机被抢了,我手机上还有一张你的背影照片,从此我们天各一方。好像我们自从进了大学就是这样的,是不是因为以前我们一直是同桌?进屋不久,我被蚊子咬了,于是被疟疾虐得冷热交替,这里的医院简直像兽医院。我真感到绝望啊,在见不到你的日子里!
到尼国一个多星期的时候,我不那么想你,但是这么想你。我每天都想着,我要好好活下去,我要活着回国,但是我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到回国,不是说身体不行,而是精神崩溃了,意念倒塌了。来这里后,最严重的一次是高烧到体温计爆表,那时候,我是第一次直面死亡,我甚至看到死神的样子,我当时极力挣扎,仔细看,才发现,那个死神竟然是你,原来我的女神就是我的死神。好吧,既然这样,那下辈子,你做我的女儿吧!
现在,我还是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是学着接受。今天早上,我起了床,写了这封信,想发给你,但没有发。按照惯例,我会把它发在博客上,按照惯例,我会跟别人说这写的是小说,按照惯例,我会骗你说这些都是鬼扯。
我是多么希望你看到,也多么希望你看不到。
这是第一封信,写给你,写给我亲爱的,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