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某一天,好朋友突然冲进教室,气喘吁吁地说他被高二理科班的一个同学打了。这当然是对所有兄弟的侮辱,45分钟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在筹划复仇的事情,最后决定我和另一个瘦高个子同学陪好朋友去“理论”。
下课铃响了,我们三个赤手空拳地向“仇家”的教室走去。我相信我的目光会秒杀他,不需要太多人手同行,他可以想象到窗外全是我的兄弟,他的对立面。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个倒霉的理科班同学一定会在我们的凝视下低头,服软,认错。目光就是利器,我相信。更关键的是,如果能用目光打败他,我们的尊严所受到的挑战就会得到加倍的偿还。“江湖”需要传奇,那时我就是个好编剧。
理科班的老师刚出教室我们三个就占据了讲台,我们一言不发地望着整整一教室人。视线扫过的地方逐渐安静,的确有很多目光选择了躲避。那一刹那,助长了我对他们的不屑,这甚至是一种忧伤的感觉:像一排排被割倒的麦子,青春金黄灿烂,但自尊已经弯曲倒地。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孤立,如果有更强悍的人跟我寻仇,我知道我身边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可能是弯曲倒地的麦子。人,终究无所依靠。
穿过一排排桌椅,好友在瘦高个子同学的陪伴下,一步一步向他的“仇家”逼近,我在讲台上用目光控制着全局,叙事按照我们的设计在一点点往前推进。就像胡金铨的电影,所有对决之前都是对峙,那是世界上最漫长的时间,每一秒都长过一秒,连彼此的喘息都参与了交锋。真的是一道白光,我知道不好,连忙跑到好友身边。教室里没有人说话,被刀锋划破的衣服提前为鲜血让出了退路,我的耳边“刷”的一声,那是邵氏电影里独有的刀剑刺过身体的声音,现实中没有,此刻却在我的心里久久回响。这声音代表着无法形容的痛感,就像“冷兵器”的一个“冷”字,让人望而生畏。好友的肚子上渐渐渗出了鲜血,“仇家”脸色惨白,他手里拿着一把小刀,那把小刀无辜地面对着我们,没有挂一丝血迹。
瘦高个子同学连忙背起好友,我在后面扶着他,三个人向隔壁的汾阳医院落荒而去。教学区里布满课间休息的同学,即使擦肩而过,那些打水归来,或者说笑打闹的同学也没发现我们的境遇。好友的血在瘦高个子同学的白衬衣上渗透开来,当我们把他放在急诊室床上的时候,我们三个身上都布满血迹。一个莽汉般的大夫很冷静地进来,不慌不忙地处置,似乎还在哼着小曲。他的脚在打着节拍,我低下头,看见他穿了一双蓝色的塑料拖鞋。这双拖鞋显得无比懒散,对我们如此不屑一顾。我们的班主任匆匆进来,又匆匆晕倒。我没有晕血,手里拎着血衣,像拎着一面带着温度的旗帜,而大夫报以我们的却是一双蓝色的拖鞋。血,在此地如此司空见惯,如此不值一提。
那天晚上,我骑着自行车一直在县城里游荡。县城万户掌灯,正是倦侣归巢的时刻。明月下最容易发现爱情,感觉屋宇宽厚,万物仁慈。横穿县城的马路上,有赶脚的牛群经过,百十头黄牛与几个赶牛人散步般向西面的群山散淡而行,有如踏着古代的土地,他们步履不停。黑暗中的县城顿时有了古意,这座城池改朝换代,弃旧图新。但对月亮来说,那一定只是没有改变位置的地球上的一个小点而已。黑暗包容了太多不堪的人事,没有什么比黑暗更了解人的痛苦。我决定把今天的事情忘记,从此以柔软面对世界。是啊,少年无知的强硬,怎么也敌不过刀的锋利。因为今夜,我喜欢上了夜游:黑暗绝顶明亮,无比透彻。
多年之后,我在北京南城“湖广会馆”听昆曲《夜奔》,舞台上的林冲在风雪中穿山越岭,于悲愤中婉转清唱:“遥瞻残月,暗渡重关,奔走荒郊。”一滴本该在高三时流下的眼泪,这时才缓缓化开,挂在脸颊。林冲孤苦多于悲愤,这故事就是在讲一个人逃出去,活下来。而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我们都奔命于风雪的山道,在黑暗的掩护下落荒而逃。
同样的故事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迹,这些年翻开报纸打开网络,类似于《夜奔》的故事比比皆是。那些掩藏在报道文字中的血迹,却没有丝毫的质感,仿佛不曾疼痛,轻而易举。而我,却不时想起高三的那个上午,耳边总会响起“刷”的一声。在邵氏电影的工艺里,那是拟音师傅撕开布匹获得的音效,但对我,那是身体的伤痛、无力的宣言、卑微的抵抗。一个下午,又在网上看到同样的新闻。我合上电脑,坐在办公室里望着窗外。少年的血多少源于荷尔蒙的分泌、多少有种可以理解的天性中的冲动,而现代社会弥漫开来的暴力氛围却让我不安。《夜奔》讲的是古人的境遇与曲折命运,被书写出来成为小说、戏剧,流传后世。而发生在今天的故事,似乎也需要有人讲述。事实上,既然你在从事叙事艺术,那就有必要延续对人类记忆的讲述。
窗外,夜幕将要降临北京。这座过于喧闹的城市,无法迎接幽冷的月光。我突然想远行,在夜幕中去到山西任意一个小城。那里的城池已有千年,一定明月高挂。我知道我是想写东西了,在办公室里找了一摞信纸、十几支用惯了的粗黑墨笔,决定到大同去。临出门的时候,我的目光落在了桌子的电脑上,犹豫一下没有带它。
车过八达岭之后,高速公路便在黑压压的群山之中盘旋。对古人来说,即使策马疾行,这段路途也应该算是千山万水了,而我们三个小时后就可以到达目的地。一路上思绪万千,每次旅行都能激活我的想象。灵感像是潜藏着的野性,你必须将自己放虎归山。坐在宾馆里摊开信纸,我才明白为什么这次不想带电脑来。从第四部影片《世界》开始,我已经习惯了电脑写作。但这一回,我需要拿起笔,看笔尖划过白纸,犹如刀尖划过白色的衬衣。我低头写着,一笔一画,一字一句。多年不用纸笔,竟然常常提笔忘字,我知道自己写了太多错别字,但也不管不顾,一路狂奔。这一天,电影取名为《天注定》。
我还会时常想起那个手握小刀的少年,那一天,连上帝都不在他身边。感谢他,让我收起了凶狠的目光,收起了恶。
(张颖平摘自新浪网作者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