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秋天,我刚刚到达芝加哥的第二周。我的学校在市中心,白天东南西北都是繁华景象,一到夜幕垂降,便只剩乞丐、酒鬼和警察了。偶尔见到一些行色匆匆的人,便是我们这类上晚间课的学生。这天我走出地铁站,发现白天的东南西北此刻都不算数了,完全陷入了迷失。这时我看见马路对面走来一位女士,下半截脸缩在竖起的大衣领子里,步子干脆迅捷。我马上朝这位女职员模样的年轻女子迎上几步,用英文胆怯地说:“Excuse me!”她倒退半步,大声道:“Leave me alone!”(“别打扰我”或“请走开”)我看着已成为背影的她,被她无来由的紧张弄得很委屈。我说:“对不起,我只想……”她头也不回地说:“我也需要钱!我也还没吃晚饭呢!”原来她把我当作向她讨钱的人了。我身着洁白的羽绒服、浅蓝色牛仔裤,黑发披肩,虽然算不上时髦,怎么也不会像个乞丐吧?我还想追着她为自己平反,但想到就要开始的课,就作罢了。早听人说过芝加哥人的坏话,说他们暴躁无礼,这次算有了验证。
原路又折回地铁站,见一个晦暗的人影斜在墙角,我以更像倒霉蛋的理亏声音把我的问题向他提出。他说:“你已经在你的学校门口了,拐过这个街角就是。”我看见他两个银白的眼珠在一片暗淡中忽闪,心想好心人怎么都去做了乞丐。
我顺着乞丐指的方向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有人跟上来了。回头,正是那影子般的乞丐。他对我说:“我能给你买个汉堡包吗?”我非常惊异,说:“什么?”他重复了他的话,也重复了那番快活语调。我告诉他我并不饿,谢谢他。他却锲而不舍,追着我越来越快的脚步,语速也越来越快。我不知道前面那位的不好客和这位的好客是否都正常。快到拐角处,两个警察出现了,马上注意到我们这场荒谬的邀请和谢绝。警察们真是高大呀,行走起来如两座移动的炮楼。
警察甲问我:“他想干什么?”
我(一脸要哭出来的笑)说:“他一定要请我吃一个汉堡。”
警察们面无表情地拦下了他。我往前走了一截,听见后面一声金属碰击:“咔嗒”。回头,那个乞丐已被铐上了。他还想解释什么,警察请他闭嘴。警察的声音不大,也不凶,是那种被此类人和事烦透了的懒洋洋的语调。乞丐在两个庞然大物般的执法者手里显得毫无重量,像一堆碎布扎的。我想这不太公道,便忙折回来为他说情。我说:“他并没有怎样我,只是想给我买一个汉堡啊!”
警察乙说:“他打扰了你。”
我开始为他抱屈了,提高嗓音说:“假如我不是急着赶去上课,说不定我会吃他一个汉堡呢!”
警察甲说:“那你就赶你的课去吧。”
他们开始搜他全身,似乎并没搜出能买一个汉堡的钱。现在我看清乞丐的面貌了:一个很瘦的人,眼睛大得不近情理,里面竟有种近乎快活的目光。
我想我怎么也不能让他就这么给铐走了,便进一步证明他的好意。警察甲却说:“你闭嘴。我们可以决定他是否打扰了你。”我仍想强辩,但在他们那副杀人不眨眼的气概下立刻灰溜溜地走了。不久听到身后传来乞丐的声音:“芝加哥欢迎你!”“保重啦!”“回见!”“噢!别弄疼我呀!”
这位乞丐居然看出我是芝加哥的客人,因此,他那番未兑现的款待还是合逻辑的。比起那位叫我别打扰她的女职员,乞丐显得动人多了。我同时也理解了女职员歇斯底里的反应,在这个时分的芝加哥,任何打扰都带点恐怖色彩。
一天傍晚,我结束了下午的课乘地铁回住处。我租的公寓离地铁站仅有10分钟路程,并且在傍晚时分并不冷清。我离公寓10多米的时候,发现有人跟上了我。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温和地冲我一笑。他个子不高,偏瘦,气质中带一点文弱。我立刻打消了戒备,拿出钥匙打开公寓楼的大门。大门十分沉重,在我猛力拉它时,感觉自己的胳膊肘戳在了一个人身上。原来那个男孩也要进这座公寓。我想我大概碰痛了他,就说:“对不起。”他微笑着说:“没事。”非常礼貌的男孩。
就这样,我们一同进了公寓,并一同步上昏暗的楼梯。我刚搬到此地不满一个月,没有闲暇了解左邻右舍。我在上到二楼时问他:“你也住在这里?”
他含糊地“唔”了一声。
然而他并没在二楼停住,径直跟着我往三楼去。三楼的人我大致熟识,便问:“你是跟那个画家学画的?”未等我得到答复,我的脖子已被一条胳膊从侧后方扼住。我这才明白自己放进来的并不是个温雅男孩,而是个温雅盗匪。我十分冷静,拿出谈判态度说:“你是想要钱吧?”
他说:“是。”他将一件利器顶在我腰上。大概是刀。
我从书包里抽出一个信封,里面有5张20美元的钞票。我把信封递给他,说:“全在这儿了。回头你慢慢数。”
他接过信封,那件利器又抵得深一些,说悄悄话似的对我说:“不许嚷,等我下楼以后再嚷。”
我说:“好的。”
他轻盈敏捷,一步三格地下楼去了。我当然不会等他逃远,马上大喊:“救命!”此楼充盈着温暖灯光的家家户户全无反应。正是晚餐时分,每个家庭都围坐在餐桌边息声敛气地听着我凄厉的呼救声,同时用眼神相互制止援助行为。这情景是我事后想象的,它是我对芝加哥的一系列失望中较重大的一次失望。
年轻的抢劫者逃亡之后,一位邻居带着一丝羞惭对我说:“应该报警。”警察们在5分钟后到达,又是两个大汉,又是那副见多识广的慵懒模样,他们问了3遍前因后果,一个问,一个躬身在写字台上做记录。正常尺寸的写字台在他身材的对比下,顿时发生了比例差错。我一面述说经过,一面看那个伏在案上活受罪的巨人,他那厚实庞大的臀部如磐石一般,带有粉碎性的摧毁力,紧紧绷住它的裤子随时都有绽线的危险。
警察们认为错误主要出在我这里:不该根据相貌、气质、衣着的体面程度来判断人的好与歹,因此他们对我缺乏同情是为我好。我想他们是有道理的,我对芝加哥的险恶远远没有觉悟。
第二天我来到邻近的警察站,从一本相册里辨认那个少年抢劫者。每一页都贴满了人的正面、侧面照片,密密麻麻的五官弄得我头晕眼花。我合上相册,对他们摇摇头。他们又拿来另一大册。几册看下来我要虚脱了。这个五官的海洋把我对那少年抢劫者最后的一点记忆淹没了。
从那以后,我不时接到警方的电话,说新近逮捕了一批少年犯,问我可否配合他们,辨认出那个抢过我的少年。我正为各门功课忙得不可开交,支支吾吾地推托了。我渐渐感到那100美元给我带来的是一连串不得清静的日子。抢劫者不知去向,警察们就只能逮住我。我第三次来到警察站,站在一扇玻璃窗后面看审讯,据说玻璃的那一面是看不见我的。这种所谓的“配合”使我忙碌的生活又添了许多忙碌。每次“配合”结束,我尽量让自己想开:我至少拿警察们练了英语。
进入严冬,晚间课结束后已近深夜,脚步踩在厚雪上都有了异样的声响。一天夜里,四周静得诡异,我总觉得静谧中似乎有不止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我却不敢回头去证实是否有个心存歹意的人在和我暗中为伴。我开始奔跑,越是跑越感到另一双脚的足音存在。这时一辆汽车从天而降一般停在我面前。两个巨人警察刹那间出现在我左右两侧。他们中的一个问:“你跑什么?!”
我这时发现那个跟踪者纯属我的臆想。警察们把一个无缘无故狂奔的人看成某种嫌疑者是很自然的。我大喘着说:“没、没跑什么。”
另一位说:“上车。”
我想:完了。他们冷漠地嚼着口香糖,为我拉开车门。我刚才一定跑得像个亡命徒在逃避捉拿。我知道跟警察犟嘴是自讨苦吃,只能招来更糟的待遇。我在车上乖乖坐着,眼泪死噙在眼里。眼泪在他们看来不是眼泪,是伎俩。开车的警察突然问我:“你住哪里?”口气很硬。
我战战兢兢地说出地址。不一会儿,车停了。我一看,竟是我的公寓门前!“押”我的那个警察先下了车,替我拉开警车门。他一尊金刚似的站在那里,直到我走进公寓大门。他那不动容的面孔使我连句感激的话都难以启齿。
我离开芝加哥后,常对人讲芝加哥给我的感受。我突然发现在自己描述芝加哥时含有类似怀恋的情绪。尤其当电影《亡命天涯》在美国轰动后,我这个仇恨动作片的人也被Tommy Lee Jones扮演的警长震住了。他有着类似芝加哥警察的魅力。这魅力来自勇敢、冷酷、执法如山,还有那种为执法而杀人不眨眼的气概。还有,就是知道自己很不讨人喜欢而表现出的无奈的自嘲。
原来,我对芝加哥的感情,包含着我对于芝加哥警察的感情。
(十三页摘自台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波西米亚楼》一书,邝 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