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吃一口饭,周梦蝶在台北街头摆了20年小书摊。一日他写信给朋友:“一年只有三百六十几天,每天只有上午九点半到十一点半这一百二十来分钟是我的!而我通通把它们都耗在读经、研墨、临‘二王’小楷这些傻事上了。”卖书为生,清贫度日,却还做“这些傻事”,周梦蝶真诗人也。看多少世人,一辈子从没做过“傻事”,这才真傻呢。
为 文
一
刘绪源在《今文渊源》里说:“胡适的文章是为广义的学生而写,周作人的文章是为自己的同道而写,鲁迅则更多的是为他的对手而写的。”所以胡适的文章大家都能懂,周作人的文章同道懂就够了,鲁迅的文章他的对手最懂,因为最能戳到他们的痛处。
二
我曾说过,做人有为有不为,作文有写有不写。看到梁实秋的一句话:“了解一个作家,要看他写些什么,也要看他不写些什么。”真是荣幸,我辈普通读书人竟和大作家“所见略同”。我甚至觉得,看一个写文章的人,看他不写什么比看他写什么更可看出高下来,更可掂量出其斤两来。
(千 树摘自《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