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宣判引发争论,原因是一名女婴被小区高空抛掷的水泥块致残,因为没有找到肇事者,最终法院判决89户业主共赔偿这名女婴36.3万元。判决一出,众业主纷纷喊冤,凭什么他人犯错,让自己买单?有失公允。也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这样才能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对此,你怎么看?
@雨燕飞飞:这样的判决有失公允,同时也是对“无辜群众”的一种伤害。无形中也是对肇事者的放纵——有可能让潜在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应该从刑事立案的角度,多方面调查侦破,毕竟办法比困难多。
@达达渡渡:虽然法院判决整栋楼“连坐”,对绝大部分楼主难言绝对的公平,但无形中保障了“社会大公平”,同时也是对受害者的保护,这样的判决看似无情,实则很人性。
@小猪噜噜:这样的判决只是权宜之计吧,杜绝源头才是上上策,建议相关部门加大高空坠物的宣传力度,知其害,才能避其祸,同时推出相应的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杜绝后患。
@大大泡泡糖:这样的判决真的不公啊,即使是连坐,也应该是抛物的一侧住户赔偿,而另一侧应该豁免——他们真的是无辜的啊,这样的法规是该改改了,公平才能让人信服。
@杨柳依依:让侵权者受到严厉的处罚才是王道,只有“杀一儆百”,才会让更多人受到警示。
@我思我故:这样的判决让人深思,同时也是对众人的一种警醒,更是给那些存心包庇的“坏人”的一个警告,安全没有例外,更不可能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