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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决定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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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佳玮
来源:读者

  海明威爱吃什么呢?

  《老人与海》里,圣地亚哥老头在海上,对付文学史里最有名的大马林鱼,同时吃金枪鱼充饥。海明威写得很细:从鱼脖颈到尾部,割下一条条深红色的鱼肉,塞进嘴里咀嚼。他觉得这鱼壮实、血气旺盛,不甜,保留着元气。临了还想:“如果加上一点儿酸橙或者柠檬或者盐,味道可不会坏。”当然,这时候把金枪鱼给他拾掇好,再给他米、酱油和山葵让他捏金枪鱼寿司,他一定更满意啦。

  好,他喜欢吃海鱼。然后呢?

  《白象似的群山》里,男女主角在西班牙边境,等着吃西班牙海鲜饭。在海明威的回忆录《流动的盛宴》里,年轻时,他和妻子吃炖野兔肉、牛肝炒土豆泥,但他独自一人在巴黎的馆子里写东西时,写完一段,就叫一份还带着海腥味的牡蛎,配白葡萄酒。

  姑且不论他是不是要扮硬汉,但海明威爱吃生鲜海味,不加矫饰。正如他的文笔风格,奉行他出了名的“冰山理论”,简洁质朴,至于极点。恰如他自己所言:“冰冷冷的白葡萄酒冲淡了牡蛎那金属般微微发硬的感觉,只剩下海鲜味和多汁的嫩肉。”

  文笔品位和饮食爱好,是有关系的。

  李白放逸潇洒,写酒多,写吃少。动不动“玉盘珍羞直万钱”,能告诉我们是啥菜值万钱吗?不说。相对而言,杜甫就特别踏实。“无声细下飞碎雪,有骨已剁觜春葱。偏劝腹腴愧年少,软炊香饭缘老翁。”他老实告诉我们:这是某种白鱼刺身,去了鱼骨,配上青葱,加上香粳米饭,美得很。“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好嘛,就是大晚上吃新韭菜,配黄粱米饭,也很饱实。

  同是世情小说,《金瓶梅》家常质朴,《红楼梦》就锦绣璀璨。表现在饮食上头,《金瓶梅》里,西门庆家吃穿用度虽然富贵,但日常也就吃猪肉蒜泥打卤面、蜜糖腌的梅。宋蕙莲用一根柴,一个时辰就烧烂了一个大猪头,吃时就着姜蒜碟子。这就很接地气——你能想象林黛玉吃猪肉蒜泥打卤面、薛宝钗啃大猪头吗?反过来,《红楼梦》里王熙凤给刘姥姥吃的茄鲞,贾宝玉在薛姨妈那儿吃的糟鹅掌和酸笋鸡皮汤等,就契合作品本身文笔细腻优美的气质。当然,时人说曹雪芹是个胖子,但他最爱吃的是南酒烧鸭,确实还到位。如果是个爱喝烧酒配蒜泥猪肉的胖子,痛快是痛快了,怕写出来就不是《红楼梦》了。

  唐鲁孙说典故,提到梅兰芳去北平恩承居,必须点鸭油炒豌豆苗,豆苗都用嫩尖,翠绿一盘,腴润不见油。这菜听着就清雅,是梅先生该吃的。武丑宗匠王长林,当年跟谭鑫培、杨小楼这等人物对戏,他爱吃什么呢?王致和的臭豆腐——不仅自己吃,还带一家老小都去吃。想想:如果换成梅兰芳去吃臭豆腐,王长林斯斯文文吃鸭油炒豌豆尖,是不是感觉就不大对了?

  果戈理被认为是“俄国的心脏”,是真正揭露俄国面目的大师。那意味着什么呢?嗯,并不是说他善于讽刺和批判现实——许多俄国大师都擅长如此,而是他对俄国除了怒其不争,还有一颗极细腻的心。他的短篇《旧式地主》里,主角老太太很喜欢做果羹、鱼干和药酒,还会劝客人吃些土制菜式:加了香薄荷的腌蘑菇、加了丁香和核桃的腌蘑菇、加茶藨子叶和肉豆蔻的腌蘑菇、干酪馅包子、乳渣馅包子、酸白菜加荞麦米饭馅的包子——这些玩意儿,果戈理不厌其烦地列出来,若非对俄国大地有无限深爱,焉能及此呢?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5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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