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在国外的所谓演讲,其实多半是自欺欺人。一是外国人对中国文学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趣,能来三五十人听讲(其中多半还是自己的同胞),已经很不错了,有时候来上三五个人,如果你还想拿出事先写好的讲稿读一遍,那离精神病就不远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进饭馆,吃着喝着,该说点什么就说点什么。二是中国作家中,就我所熟悉的范围内,给他一个题目立即就能出口成章、言之成理的很少,多半是满嘴拌蒜,把那些说了多少遍的陈词滥调再重复一遍而已。真正的演讲,绝对不能捧着稿子念,应该像列宁那样,把双手解放出来,把头抬起来,用眼睛和丰富的表情与听众进行交流。要挥手,叉腰,身体往前探出去,然后再仰起来;要不时地在台上走动,仿佛在表演,但又没有半点表演的痕迹;要让你的语言像水一样流出来,像火焰一样喷出来,而不是像牙膏一样被挤出来。不能有病句,不能啰唆,更不能为了哗众取宠而胡言乱语。要让你语言的内在逻辑的力量像万能的触角把听众牢牢地钳住,又不陷入空洞的形式。但世界上只有一个列宁,他生了一个硕大的脑袋,脑浆也比常人重几十克。他有钢铁般的意志、惊人的记忆力、渊博的学识和严密的逻辑。他往台子上一站,听众(也是观众)立即就被催眠。列宁,请想想他副那模样吧,那是真正的奇人异相,是真正的天才。想学他?怎么可能?公鸡想学老鹰,尽管也能勉强飞起来,但翅膀单薄,屁股下沉,那个狼狈劲儿,还不如说是挣扎。我辈在国外的所谓演讲,就像公鸡学飞,飞起来也是一景,但实在是惨不忍睹。通过这事我想到,许多事情是学不会也不能学的。风流不能学,“大才子自风流”,不是风流种子学风流,那是自取灭亡。贵族姿态不能学,袁世凯的二公子袁克定在败家之后,家中只余一个老家人侍候,每天早晨还是要胸挂洁白的餐巾,正襟危坐,左手执叉,右手执刀,切割着桌子上的窝头和咸菜,往嘴里填。暴发户爱镶金牙,土包子好炫名。一个作家外边穿了一条名牌裤子,里边穿了一条名牌裤衩,生怕人家看不到,心中难过,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一块白布缝在屁股位置上,上边写着:内穿名牌裤衩一条,价值三百余元。使用金叉银杯,吃真正的西餐,桌子上摆着鲜花,但还是不像,还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仅有几个钱,距离贵族还很遥远。要慢慢来,熬过三代之后,到了孙子辈上,贵族气大概就会有一点。那个往屁股上缝布条的老兄实在是笨,把名牌裤衩穿在名牌裤子外边不就行了吗?内衣外穿,才是真正的时髦,引领服装新潮流。要不就把裤腰截短,前露肚脐,后露腚沟,显出名牌裤衩的蕾丝花边——我不知道什么叫蕾丝花边,从许多新潮作家的书里看到,觉得凡名牌裤衩必有蕾丝花边。
早年在农村,我的一个叔叔当生产队队长,早晨要早起敲钟、派活,晚上要给那么多社员定工分,鸡一口鸭一口,爹一份娘一份,稍有差池,立马就吵翻了天。但我的叔叔一言九鼎,无论多么难缠的角色都能摆平,真是不容易,真是不得了,我佩服得不行。当时我就立志:做事要做这样的事,做人要做这样的人。但当我把我的志向向他表明后,他用不屑的目光打量着我说:“就你?三脚踢不出一个屁来,还想当队长?知道不?当官首先要有好口才!反过来说就是‘好口才带着三分官’。”我叔叔一下子就把我的自信心给瓦解了。后来,为了有朝一日能当个官,我也曾站在树林子里练习演讲,姿态难看,声音难听,连树都羞惭得浑身发抖,叶子哗啦啦直响。
我叔叔是个土天才,经常在夏夜的打麦场上对着社员发表演讲。天南海北,驴头扯到马腚上,但听起来趣味盎然,不亚于单口相声。他的口才为什么那么好?他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要说的话?他怎么能把话说得滔滔不绝?
因为以叔叔为榜样,我从小就对口才好的人十分敬佩。我觉得,能够滔滔不绝地发表演讲的人都是大人物,或是未来的大人物。当年在农村无书可读,偶然得到了一本共产国际领导人季米特洛夫在德国法西斯的法庭上为自己,也是为共产国际所做的陈述和辩护的书,那犀利的语言、排山倒海般的气势,令我热血澎湃,心驰神往。他的演讲甚至影响了我的小说语言。《三国演义》里夸奖英才时经常使用“辩才无碍”这个词,譬如诸葛亮、秦宓、张松,无一不是雄辩之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白马非马”。让一个口才好的人佩服另一个口才好的人不太容易,但像我这样一个笨嘴拙舌而又满心想练好口才当大官的人,见到“辩才无碍”的人没法不佩服。可惜在作家队伍里很少见到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到哪里去了呢?有人说是当官去了。可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当官的口才也实在是一般,他们讲的话都是一个调调,毫无幽默感,更没有个人的语言风格。语言流畅不是我心目中的好口才,更不是演说家必备的素质。真正的演讲,每次都是创造,每次都不重复,每次都能说出自己的话,而不是背诵别人的话或是把别人的话改头换面。只能这样说:真正的演说家是天才,而天才不可多得,据说五百年才出一个。让我们等候着大演说家的诞生,也许等得到,多半是等不到。
还是回到“国外演说”这个话题上来,用自己宽容自己的态度。既然受邀出去,总是要说点什么。既然没有即兴演讲的才能,事先写好稿子,出去照着念念,也是可以被原谅的,总比装哑巴好。有人说作家出去是代表国家说话,那是瞎扯,那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当然有人要这样想也不是不可以。十几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刚加入了省作家协会,心中兴奋,坐在火车上,将作协会员证摆在小桌子上。夏天,他开着窗,一阵风来,把那东西刮出去了。他急了,想跳窗,被大家拉住。我的朋友“哇哇”地哭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引得众人前来观看,还以为他的钱包被刮出去了。后来有人说:“别哭了,回去补一个不就行了。”我的朋友说:“回去当然可以补一个,但这次人家怎么知道我是一个作家呢?”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撇着嘴说:“年轻人,别哭。当年托尔斯泰把作协会员证丢了,就在胸前写上‘我是作家’四个大字,你也可以照办。”我明显听出来老太太的讥讽之意,从此出门再也不带作协会员证。这个老太太给我上了一课,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所以我知道了,有的作家出国可以代表祖国,但我只能代表自己,有时候连自己也代表不了。因为我的话需要被翻译给听众,翻译能否把我的话翻译得符合我的本意,只有天知道。既然是在国外说话,适度地自我吹嘘也是可以被理解的,因为国外的作家都有这嗜好。所以我“演讲”里的有些话,大家也不必当真。话是那样说的,但自己能吃几碗米饭还是知道的。一个写小说的,按说不应该写除了小说之外的其他文字,但迫于人情世故,我也不能免俗。将“演讲”“对谈”之类的文字结集出版,是不仅庸俗而且肉麻的事情,比内裤外穿好不到哪里去。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个在屁股上贴布条炫耀名牌内裤的作家虽然不是我,但也可以算是。
(张建中摘自作家出版社《会唱歌的墙》一书,勾 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