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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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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震海
来源:读者

  这是专属乡村的声音,属于乡村的人,也属于乡村的鸟雀、乌鸦、蝼蚁和其他一切活着的或已逝的生灵。

  “狗蛋哟——回家喽!”

  “回家喽——狗蛋哟——快快回家喽!”

  黄昏近,红日走西。

  我闻声寻去,脚踏在一条完全由岁月刷亮的青石小道上,青石小道一路延伸而去,就是村庄的心脏。接近声音的源头,忽见一户人家,门庭大开,倚门而立的是一位老太婆。她一身布衣,白发苍苍,正手扶门框,做着一副翘首企盼的样子高声呼喊。她的喊声悠扬而深远,似乎又有点不慌不忙。这声声喊,喊沉了落日,喊淡了夕阳,越过房舍,绕过村庄,就如脚下的青石小道一样悠长。

  狗蛋是老太婆的孙子。令人费解的是,此时的狗蛋明明就坐在屋子里的矮凳上,正耐心地啃着半个苹果,老太婆却在喊,认真地喊,固执地喊。仿佛一个狗蛋待在家,还有一个狗蛋正迷失于荒野。

  村里人告诉我,这老太婆并不固执,在村子里出了名的能干,是个称职的奶奶、合格的娘。和村里的大多数男人一样,为赚钱养家,老太婆的儿子带着媳妇开春就远走他乡去打工,走时将他的儿子留给了娘。

  岁月洗白了娘的乌发,日子压弯了娘的脊梁,老太婆养大儿子后,又接过照看孙子的重任。白发奶奶又成了娘,乡村的女人啊,一辈子最当不够的就是“娘”。面对生活,老太婆从来不曾有一丝抱怨,或许她已经遗忘了抱怨,或许早已习惯了睁开眼就劳作,只要不躺进棺材就像蚂蚱一样蹦跶。这也是多数乡村老人的宿命,如同一把伞,只要不坏,风里来雨里去只顾用,直到历经风吹雨打后千疮百孔,再也撑不起腰身。安静地离去时落下的几滴泪水,是放心不下儿孙的无奈,还是如释重负后的欢愉,有几人能真正说得清。

  “狗蛋哟——回家喽!”

  “回家喽——狗蛋哟——快快回家喽!”

  老太婆依然在喊。她心里清楚,必须在黄昏消失前将迷失的狗蛋喊回家,这样家里的狗蛋才能活泛。喊,不停地喊。狗蛋平时很活泛,活泛到能在奶奶的眼皮底下偷走母鸡刚刚下的蛋。

  就在前几天,狗蛋突然吃饭少了,睡觉不实,放学回来就坐在矮凳上发呆。这可急坏了奶奶。

  “蛋儿,哪里不舒服?”奶奶急慌慌地问。

  “哪都好!”狗蛋说。

  奶奶伸手去摸额头,凉丝丝的不见烫。

  “这好端端的咋就蔫了呢?这……”奶奶自言自语着,手里拿着一团面,竟忘记了自己正在做午饭。老太婆的丈夫在一次意外中英年早逝,她从39岁就开始守寡,一个女人撑起了一个家,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延续了一门香火。一直以来,我都不明白,这个年迈的老太婆,曾经朴实无华的乡村女人,靠一种什么样的信念,用一种什么样的毅力,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以柔肩挑起重担,直面现实,在岁月的长河中艰难跋涉。远望乡村,层层梯田,蜿蜒的小道,美丽而静默,如诗如画,然而身为其中人,真实的生活不是诗,更不是画。对于一个没有男人的家来说,无情的现实、艰辛的日子就如雷鸣般从身上轰隆隆滚过,苦苦劳作,省吃俭用,养大儿子,为公爹公婆养老送终,生活的苦难让她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性别,独自承受了太多。

  最终奶奶凭直觉“确诊”,孩子是丢了魂,需要为蔫了的狗蛋儿喊魂。

  人真的有灵魂吗?我不知道。说有,无人亲眼见得;说无,又过于绝对。自古到今关于魂魄的记载与描写甚多。“喊魂”作为一种民间习俗,且真真实实发生在我们生存的这块大地上,历史悠久,流传甚广。宋玉在《招魂》中说:“魂兮归来!反故居些。”《中华全国风俗志》的解释为:“小孩偶有疾病,则妄疑为某地惊悸成疾,失魂某处。乃一人持小孩衣履,以秤杆衣之;一人张灯笼至其地,沿途撒米与茶叶,呼其名(一呼一应)而回,谓之叫魂。”这或许正是对“喊魂”这种民俗的权威记载。

  老太婆依旧在喊。声声喊,喊得夜幕低垂,喊得黄昏燃尽。此时,下田归来的农人陆陆续续踏着青石小道进村,吃饱的牛羊陆陆续续进村,黄狗黑狗白狗陆陆续续进村。无论是人还是畜,对这喊声早已司空见惯,自顾自忙,不去理会。一时间,人和畜,飞鸟和家禽等,各种各样的脚步声、吵闹声、欢叫声交织在一起,形成山村黄昏独有的声响。这是一天中声音最多的时刻,是夜晚来临前山村奏响的交响曲。等这些声音没有了,夜晚就真真切切地来了。山村里总会鸡入窝,牛进圈,人归家,无论是人还是物都会将整个夜晚结结实实地留给那些需要夜晚的生灵,他们轻易不会去打搅,因为他们懂得夜晚不该属于他们。

  “狗蛋回来喽——回来喽——”

  “我家狗蛋儿回来喽——”

  伴着这一声似乎夹杂着喜悦的喊,仿佛是谁突然按下了静音键,老太婆的喊声停了,整个山村仿佛失声般回归属于夜的宁静。

  黑暗中,我坐在某个角落,眼前似乎再次出现那个坚强的老太婆,一身布衣,白发苍苍,她正手扶门框,以一副翘首企盼的样子在高声呼喊,那声音喊在耳边久久不散。或许另一个狗蛋真的被老太婆喊回家了,或许此时矮凳上坐着的狗蛋又活泛了,正在大口吃饭。

  对于诸如“喊魂”这样的乡村民俗,自认为已经很文明的人总会拿着“文明”去嘲讽其“愚昧”,更会拿着“科学”去抨击这据说本不该出现的“迷信”。或许乡村人确实是愚昧落后的,但他们心里认为,人活着是有灵魂的,所以乡村人做人或做事,不光想到要对得起自己,还要对得起自己的灵魂。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生者,也有逝者,这些都与世共存。

  (刘志刚图)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5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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