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认为,人不是天生的,而是人自己“做”出来的。一个人,无论他先天素质如何,也无论他高矮胖瘦、贵贱贤愚,如果不会做人,也就不能算做是人。所以,历史上,常有虐待俘虏和囚犯的事例,而且其所受待遇,往往竟至于“牛马不如”“猪狗不如”,就因为这里隐含着一个逻辑上的前提:你既然不会做人,就休怪我不把你当人。
然而,做人又是何其难也!比方说,一个人,在单位里,是应该表现好一些呢,还是应该差一些呢?这很难。表现不好要被批评,太好又遭嫉妒,不好不坏,甘居中游,则又可能被视为平庸。又比如,你对某人某事某问题有看法,开会或别人来征求意见时,是说还是不说呢?说,是“锋芒太露”;不说,是“城府太深”;私下里说则是“两面三刀”。再比如,有人托了人情来求你,要办—件极难的事,是答应好呢,还是不答应好呢?答应了办不成是“骗人”,不答应又好像“不给面子”,实情相告是“推托”,含糊其辞又会被视为“滑头”。诸如此类的事,在生活中可谓不胜枚举。因此,当中国人感到“左右为难” “里外不是人”时,便会感叹:“做人真难! ”
做人之所以如此之难,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人”原本不是自己要做,也不是为自己而做,而是为别人而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