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军士兵死后是否算阵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执行作战任务时当场毙命,如果还剩一口气被拖上担架,即使旋即咽气,也记如“其他原因死亡”。有个例子是越战时游击队火箭筒击中一个脱衣舞厅,里面50多名美军非死即伤。而美军公布的阵亡名单里找不到这些人。理由是当时他们并非处在战斗状态。
2.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此人是被敌方命中因而丧命,否则记如“事故死亡”。比较著名的例子是美国第八军军长沃克中将,因躲避流弹,他乘坐的吉普车跌如深沟,摔死了,美军战史上记载的死因是:车祸。
3.死者的尸体必须被其战友发现,起码面部可供辨认,并有效收集了死者的身份标牌。换言之,如果你被敌人的炮弹打得稀烂,或者你的身份牌飞出去挂在了一只狗的脖子上,或者你的尸体跌入一个粪坑而无人愿意下去捞出来以供辨认,你将被记入“失踪“。
因为有这么多条件,一名士兵要想阵亡真的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