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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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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岳
来源:《心理月刊》2011年第1期

  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再讲一次:某地发生凶案,迅速抓到杀人嫌犯,证人证言一应俱全,就是他干的,他无论怎么喊冤都没人听。可他确实是冤枉的,侥幸逃离的真凶爱到良心的谴责,于是他去向一个神父忏悔,说出来后,心情果然好多了。

  可这位神父受不了了,他只好去向另一个神父忏悔,以缓解自己承受的压力。每个知道这个邪恶秘密的神父都去找另一个神父忏悔,最后,全国的神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只有法官无法得知真相。

  行刑的那一天,那个被冤枉的人哭着对神父说:真不是我干……

  神父说:“孩子,我早就知道不是你干的。”

  这叫一个泪奔泪流啊。

  这个故事是把某种逻辑推演到极致:听人忏悔的人必须保守他人的秘密,这样忏悔制度才能保存。这就是忏悔的程序正义。如果你为了救一个人破坏它,搞得从此人人不再相信神父,那么,现实将变得更坏:不仅真凶,所有人都不回来忏悔了,而蒙冤者照样要死。

  一个社会应该避免落入“好人陷阱”,即太爱当好人,从而越了界,最后把整个社会搞乱。应该鼓励人人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盖茨在经商时,在商言商,毫不留情,所以成为世界首富:身份转换成慈善家后,又倾囊而出。他若是在经商时只想当好人,可能不得不破产,最后世界也得不了他的好。

  再说一个故事:国门刚开时,有人出洋留学,每日早起做好事,自觉把一些公共场所的卫生给做了,干了很久也没人赞扬他,也弄不来什么荣耀名头,一怒之下不干了,资本主义真是太腐朽。结果同学来质问他:你今天为什么不打扫卫生了?解释了半天,别人还是理解不了,你干活,应该就是受了报酬,不然你替别人免费干活,那个原本应该做事的人就在骗取工资,而雇主又犯下监管不力的错,你一个好心,把所有事情都搞乱了。

  曾经有人提醒大家,过海关时不要帮助他人拿东西,无论看起来是多吃力,多么苍老可怜——这在一般情况下,是一定要帮的——他的包里,说不定就有毒品等着闯关,被查到了,就是你去坐牢,查不出,你就帮贩毒集团做了好事——由于你毫不知情,神态自若,也许成功率更高。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句话是有道理的。王小波先生原来说过,大意是,宣传一个无偿给人理发的人,就制造了一百个贪小便宜的,社会总的道德水准就下降了。

  所以,人该做的,反而是控制自己,爱心泛滥后,接下来你也许会侵犯他人的隐私:反正是为你好,你怎么可以怪我呢?

  尽本分是最大的好,哪怕你这个神父越界了可以平一起冤案,也不要冲动。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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