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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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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芬兰]约翰内斯·林纳科斯基 任元华 译
来源:《芬兰现代小说集》

  我的记忆力很差,往往昨天发生的事,今天就忘了。有些一年以前彼此都很熟悉的人,现在碰到,我也许只记得曾见过他们,但是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我都不知道了.有时候有人在路上迎面朝我走来,热情地握住我的手,说:“我的老兄,尤松,你好啊!”那时我不得不脱下帽子,并对他说:“对不起,我不记得先生的大名了。”那时,他们一般都对着我捧腹大笑,几乎把肚皮笑破。

  我的记忆力并非因为年老而这样,何况论年龄,我理在正处在最佳时期。那么,是先天的?然而我想起,我童年时的记忆力还是比较好的,也许因为那时要记的东西太少。

  但是有一个人,即使我多年未见,也永远不会忘记。即使在几里地外,哪怕只看到她的身影,我也能认出她,她的长相与其他人迥然不同。

  她只是我童年时期的一个朋友,一个同村的小姑娘。

  每天一入黄昏,我闭上眼睛,就想起她,总看到她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对我来说,她身上的每一个特征都不陌生,甚至她衣裙上的线条也一清二楚。我可能会忘记自己的名字,但是忘不了她的眼睛,她那格外温柔的蓝眼睛。别人都说,拥有这双眼睛的人,一定有颗善良的心。

  然而我们之间只有四件事像铭刻在钻石上一样,至今仍令我魂牵梦萦。

  第一件事发生在小学时期,那时我八岁,她七岁。过去我从未见过她,因为她住在村子的另一边,而且是有钱的法官先生的女儿。我只是一个雇农家的孩子,所以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游戏的伙伴。但是,一开始我就觉得,她与别的女孩不一样。她是那样腼腆,看起人来既带有羞涩,又非常温柔。开学的第一天,她就来到我跟前,问我今年几岁了,并将她自己的年龄告诉了我。当她发现我的围巾上别了一个小别针,便开始赞赏不已。而过了一会儿,她竟以轻得几乎听不清的声音问我,能不能将那个别针送给她。我瞥了她一眼,她两眼低垂,显得有些害羞的样子,我再也不好意思看她了,毫不犹豫地将别针从围巾上取下来,说:“你喜欢吗?”

  我不知怎么会如此心甘情愿地将别针送给她,尽管我如此喜爱这枚别针,以至于每天夜晚都拿在手里看一看。这是因我学习努力,姨妈送给我的奖品,上面镶着一粒美丽的蓝宝石。除了爸爸和妈妈外,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这枚别针更让我喜爱的。

  “谢谢!”她悄声说,又再次抬起低垂的眼帘,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凝视着我,但不久我们两人的头又同时低垂下去。后来,她把别针别在胸口,我的围巾上留下一个小针眼,可是蓝宝石在她胸前闪烁着美丽的光芒,以至于我别的什么都不想看了。

  我第二次碰见她是一年以后的事。她在她家附近的草地上,照看她的小妹妹。我从那儿路过,有些害羞地向她问了声好,而后打算继续走我的路,但她要我到栅栏里面去,表示有话要对我说。我有些迟疑地朝她家房子看了一眼,因为我同法官先生的女儿交谈是不合适的。

  她坐在田边的一条水沟旁,两脚伸在水中,并要我和她坐在一起。我在一旁坐了下来,但是并没有挨着她。

  “怎么离得这么远,我有正经事要告诉你呢。”说罢,她挪动一下地方,坐到我身旁,问我为什么见了她要害羞。

  我什么也没有回答,但是我感到不好意思,她对我太好了,她可是法官先生的女儿。我坐在那儿,低’了一下头,往下一瞧,发现我的裤子破得膝盖都露出来了。我霎时感到脸上通红,赶忙把裤腿往上扯了扯,试图将破的地方遮住。

  “你瞧,你的别针还在我这儿呢,我可从没丢失。上面有这么漂亮的宝石,你送给我,一点也不心疼吗?”

  “不,我觉得它别在你胸前好看极啦!”

  “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最美的东西,于里塔洛家的希尔玛也赞不绝口……但是,现在我得同你谈件事。爸爸秋天要我进国立小学,这多好啊!你去吗?”

  “我说不准,爸爸和妈妈曾谈起过这件事,可是到那儿上学,中午饭没法解决……”

  “去吧,什么也不用带!我多带点吃的,天天暗中送给你,我少吃一点。怎么样,去不去?”

  “哦,你太好啦!即使饿着肚子也得去。”

  然后,她对我讲了许多有关学校、教室和老师的情况,她说这都是她爸爸告诉她的。

  接着,她突然问我会不会用谷草玩占卜的游戏。当我说会时,她马上跑到一边,取来一把谷草,分给我一半。

  开始,我们玩的是从三根草中抽两根,各胜了一次,但当我问她许什么愿时,她说等连赢三次以后再说。但是当玩了三次后,各自都应该说一件事作为自己的心愿时,她说:

  “你说,你说了,我肯定说,因为咱俩都得说。”

  我们又玩了从四根草和三根草中各抽两根,然后又从五根草中各抽两根,两人都抽得很成功。怎么会都如此成功呢!

  “嗯,现在该你说啦!”

  “不,你先说!”

  “你说,你说了,我再说。”

  “好吧,既然你不敢说,我就说。”她说道,“我许的愿是……有关你……”

  “那我也是有关你的。”

  “接着说下去呀!”

  “我不想先说,既然你已经开了头,就把结尾说完,然后我跟着说。”

  “我不想说,这太幼稚了,而且你会往别处想。”

  “我不会的,现在你尽管说吧!”

  “我不说,咱俩谁也别说了。”她望着我的眼睛说。

  “那就算了吧。”

  后来,我们将谷草编成辫,挂在自己的脖颈上,她的稍许长一点,蓝宝石在她胸前闪闪发光,是那么明亮,而她的眼睛更明亮。我看着她不再感到羞涩,也忘记了我那破烂不堪的裤子,只感到现在我和她比从前更熟稔了。我试图从她眼睛里猜出,她究竟为我许了什么愿。

  “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我不,你说!”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她许的是什么愿,但是我确信,她许的愿就是那个。

  “希尔达,你在那儿和一个乞丐谈什么,让小妹妹到处乱爬!”一个女人的责问声从远处传来。

  我们两人一下子都站了起来,我们把她妹妹完全置于脑后了。

  “你去那所学校吗?”

  “去,我去!”

  她朝她妹妹走去,而我也朝着回家的方向走了。

  第三件事,我记得是发生在国立小学的时候。那时我十二岁。

  我们回家的时候,是个秋天的傍晚。那天下了一整天的雨,天空中乌云密布。当我们往家走的时候,四处都是朦朦胧胧的。在雨中奔跑时,我们的队伍也散了,我恰巧和她跑在最前面。我们竭尽全力从山冈上往下跑,到了山冈下,我们才气喘吁吁地止住脚步。听不到说话声,也看不见别人,我们继续慢慢地往前走。

  “啊,现在我们两个人终于又在一起了,不过其他人会感到懊丧的。”

  “嘲笑吧,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假如他们说些什么怎么办?反正我们也没干什么坏事,是不是?”

  我们紧紧地挨在一起往前走着,她望着我的眼睛。

  “不,那是不可能的!”我恳切地说。

  但是后来我心里却产生了杂念.她的头发在奔跑时被吹散了,现在妩媚地披落在她的双肩.一股莫名的疯狂爆发了,我用手紧紧地搂住她的脖子,企图吻她,她甩开了我:

  “哎哟,尤松,你呀,你现在想干什么?你绝不能对我做出我不想做的事情,否则我会恨你的,你也会永远不得安宁。假如你用暴力,我会恨你一辈子。”

  她以祈求的眼神望着我,但是我几乎失去理智,愈加用力拽住她的脖颈,仍试图吻她。她的头猛地转了一下,我的嘴唇碰了一下她的耳朵。

  她突然哭了起来,我也苦着脸站在她身旁。

  “尤松,你怎么会是这种人!我永远也不能信任像你这样的人!”她呜咽着说。

  “请原谅我!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你能原谅我吗?”

  “永远也不会,你给我记住!”说罢,她大步跑开了。开始我不知所措,还在那儿站了片刻,后来我赶忙追上去.但是我再也没有追上她。

  接连两个晚上,我都没有入睡。我感到很羞愧。她也恨了我好几天。但后来有一天,在我们做游戏的时候,她轻声对我说,尽管如此,她已不再恨我.后来,我们又像从前一样成了好朋友,甚至比从前更好,但是发生这件事情以后,我再也没有试图吻她,甚至想都没有想过。

  直至我们长大以后,我们也没提过这件事,更何况我们不是经常见面,也许是几个月才见一次,那也只是见一下而己。另外在假期,我常常住在另—个村的姨夫家中。

  第四件事,是在她家地里的篱笆门旁,也是我最后一次里见到她时发生的事情。那时我十八岁。

  那是个凉爽的八月的下午。当我从那儿路过的时候。她从远处看到我,便迈着大步,顺着田边走了过来。于是我便止住脚步等她过来。

  我们互相问候了一下,她站在田边,我站在路边的篱笆门旁。

  “听说你要离开这里,而且将搬到遥远的地方。当我想到你将生活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群和环境中时,我就感到苦恼,难道你不觉得苦恼吗?”

  “这有什么法子!也许开始时会有一些,但是很快会习惯的,何况悲伤对男人是无济于事的。”

  “那当然,”她眼睛里闪着喜悦的神情,继续说:“现在你将成为绅士了。”

  “你还不信,我打童年起便始终想,你会成为绅士的。你在学校里头脑就很好,我始终是这样认为的,现在要成为事实了!”

  “那些无用的话,别说啦,我会成为什么绅士呀!”

  “你会的,而且是好样的!这一点我很清楚,但是你不会骄傲吧?你再也不回来看看你的父亲啦?”她睁大了眼睛说。

  “你怎么把我看成这种人!如果路程不远,我圣诞节就回来,况且夏天我肯定回来。”

  “完全肯定?那就说定啦!以后,以后你必须把你看到的和听到的统统告诉我,哪怕说上一整天。”

  “好,告诉你,告诉你,两整天也行。”

  “但是,你去那儿时间这么长,我作为你的老朋友斗胆求你给我写写信,即使一次也行。”

  “我非常乐意,但是要等到春天,待我看了那儿的情况再说。”

  “你真好!我已耽搁了你很多时间,你也许很忙,是不是明天一大早就走?”

  “三点钟,那好吧,再见!祝你万事如意!”

  “再见,再见!记住,给我写信,祝你—路平安!”

  我久久地握着她的手,我觉得不应该松开,而她也不想让我的手抽回来——也许这只是我的感觉而已。我望着她的眼睛,是那样明亮,是那样温柔,我无法表达这双眼睛是怎么样的,虽令人觉得眼中的神色黯然,但仍闪烁着某种美丽的微光。我们又握了一次手,便彼此告别了。

  她默默地向后退去,我们都侧转着身子向后走去。

  “祝你健康!再见!”她还在喊着。我向她挥着自己的帽子。这段路我走得多么沉重啁!我又回头朝她看了一眼。她站在一块黑麦地旁,仍在望着我,但后来突然转过身子,一溜烟似的跑开了。我目送着她的背影,直到她那带有蓝点的发结在耕地的尽头消失为止。

  但是,当她的身影在那块耕地后面彻底消失的时候,我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这是我以前对她从来没有产生过的感觉。

  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圣诞节后,我便收到一封镶有黑边的信,信中说,她得黄热病死了。

  我病了好几个星期。整整一个春天,我神情恍惚,从前我未必记得她,但现在她已深深地埋在我心中。我现在才感到,我喜欢她的程度远比我想象的多得多,我已爱上了她,而自己还不知道。

  现在她对我来说只是个纪念,却是美好的纪念。虽然那时我的心情是悲伤的,但一想起她便不知疲倦。

  我从来不知道她对我是怎么想的,但是我知道,她在临终前,请求亲人给我报丧并致以问候:她在病榻上将镶有蓝宝石的别针别在胸前,并说这必须成为她的随葬品。这就是一切!所以某种程度上我知道,她对我是怎么想的。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1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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