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谁关心别人。第一个货车司机边开车边打电话,突然加速轧到蹒跚走路的小女孩,七分钟里,无人施救;第二辆货车又开过来,司机照样什么也看不见。他只相信行车道上不会有任何值得自己费心看一眼的事物,车轮碾碎了一朵小花,或许是那种特别的声音令他们惊觉:莫非碾了人?逃跑,隐匿。在这样的人性荒漠里,一个生命的离去变得相当正常。其实,这漠然、卑怯的一群里就有你我的影子,一个正在失去的生命与他们无关,也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想抓住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当某一天,我们的亲人甚至我们自己倒在血泊中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把渴望救助的眼神投向四周,但心里一定是悲凉的,因为知道不会有人来施以援手。最后,只好把垂死的眼睛投向天空,那儿除了一朵轻浮的白云,没有什么会望着我们。老天早就闭上眼睛了,他不愿意看这单调乏味恶恶相报的烂事。
有人会想,我不会躺在那儿,我小心行事,照顾好自己和亲人,不让他们被车碾着。问题是,你怎么能保证那个永远不知减速的司机,不会一路狂飙碾过他们的身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能出现的灾难,总要落在越来越多的人身上,不是你就是我。你或许在想,那个时候没准会有一个善良的拾荒阿婆在身边,我不会悲惨地死去。
谁都不相信自己会遭遇不幸,躺在车轮下的都是倒霉鬼。最后,向上苍或什么教主祈福,便成了保佑性命的重要功课——别让我成为那个倒霉鬼!
很多人对当时在场的路人的指责充斥着话语暴力,这是滑稽的。“剧场心理”一消失,想象自己并不像“18冷漠路人”那样缺德的人们,是否真的有道德,还真的难说。
人类组成社会一起生活,一般而言,相互之间有两种道德契约。一种是自然法意义上的道德契约,也就是政治哲学家们所说的“自然义务”,针对的是“人”:积极方面,看到一个人处于危难之中,你有道德义务去帮一把、救一把;消极方面,你不能去害人。还有一种,是一个共同体成员之间的道德契约:当弱者遭受灾难时,强者有帮助的道德义务。而强者之所以有这样的道德义务,是因为他受益于所有其他人和他的社会合作,他更多地利用了共同体的资源。
但这两种原本可以在人心中存在的道德契约,在这个社会逻辑上自败的“权利”话语中,悉被消解。
而在道德上没有形成契约观念,也就难以让人与人之间具有或恢复道德关系,挽救已经沦丧的道德。
现在,我们必须回到人性本身,以内省之心,打捞沉没的“道德契约”。
若要改善公德实践,必须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亦即,必须从“如何提升”改为“如何不妨碍”,深入探究到底存在什么样的社会现实因素,使得人们不敢把早已熟知的见义勇为或见死必救概念付诸行动?到底是哪些压抑因素在发挥作用,使得人们不愿把见义勇为或见死必救实践于脚下?唯有清清楚楚地找出这些因素,并予以去除,当下回遇见悲剧或危机,人们才会不再冷漠、不再麻木,才会愿意救人、乐于救人。善良,若纯属概念,想想即感温暖,也不会有人禁止你去想,你要怎样想便怎样想,把自己想象得多伟大便多伟大。但善良若是一种行动,便跟其他许许多多的社会行动一样,受限于许许多多的现实环境。当你把压在大家身上的枯木摆走挪行,人们通常愿意自发善行,根本不必提供什么5000元的事后奖励或事前诱因。
有什么因素把大家的善行压住?太多了,也太常见了。当你每天读报纸或听广播,甚或只是从亲戚朋友那边听来许许多多的故事,有人在公路上停车救人,却发现原来该人是骗子,连同躲在路边的坏人把你洗劫;有人在马路边扶助受伤路人,甚至把路人送往医院,却被警察冤枉是贼,屈打成招,送去坐牢;有人拾遗报案,却被失主诬告偷窃,倒过来要赔钱消灾,吃不完兜着走……而最可怕的是,被诬告的人于事后总是有冤没路诉,“救了夫人又折兵”,几乎完全得不到法律公义的支持,仅得偶尔在新闻传媒或互联网上露点风声,取得若干热心关注和安慰。我问你,当你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听到看到这些事时,你还敢做好人吗?你还会做好人吗?你还会提醒子子孙孙做好人吗?
善行,如同所有社会行动,尽管有最起码的底线,在某些时刻和某些状态下,大家会不惜自我牺牲、不计得失,但在大多数时候,有着极高的成本。此时此刻,在善行实践背后有着某些并非口喊“提升公德心”即可对抗的心理学和经济学计算方式,若不从根本层面去看,见死不救的悲剧仍必一现再现。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2年第02期 更多《读者》精品电子版文章请点击:https://www.zaixianyuedu.cn/duzhe/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