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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国华
来源:《深圳商报》2012年6月26日

  《阅微草堂笔记》中的故事。有两个人,一姓曾,一姓王,关系不错。王某看中了曾某的妻子,鬼迷心窍想夺过来。俗云,“朋友妻不可欺”,王某不管不顾,故曰鬼迷心窍。其时,曾某被盗贼诬陷,关押进大牢,王某见有机可乘,遂厚贿狱吏,将曾某虐毙于狱中。

  接下来就该向曾妻求婚了。但如同醍醐灌顶,如同灵光一闪,如同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如同瞬间开悟,王某后悔了,他忽然间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卑鄙,很作孽,决定放弃最初的计划,痛改前非,做个好人。

  他把曾某的父母奉迎到家中,每日好吃好喝好招待,早晨奉茶请安,晚上铺被暖褥,比亲生儿子还孝顺。为了供养曾某父母,王某几乎耗尽自己家产。曾某父母说,素知你与我儿友善,但如此恭敬,让我们实在无以回报,就把儿媳嫁给你,两家也算一家人了,可否?

  王某断然拒绝,声称曾妻本是好人,不应嫁与有罪之人。曾某父母不明就里,亦未深究。

  数年后,曾母病重。王某煎汤熬药,侍奉床前,衣不解带。曾母临死前问,久蒙厚恩,来世当何以为报?王某长跪不起,叩首如鸡啄米,讲述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请求她到了黄泉,见到曾某向其解释一下,不要再怪罪自己。曾母恍然大悟,慨然应诺。随后,曾父写了一封信,放在曾母袖中,说,死后与儿相见,以此付之,若还有幽怨,黄泉下不再见面。曾母去世后,王某厚葬之,营修坟茔,督工劳倦,假寐于墓前。忽听耳畔大声喊叫:冤仇解矣,但你有一女,我儿还没成婚,何不结为连理?王某醒来,遂以女嫁曾某之子。后来,王某终得善终。

  人这一生,总得有个信仰。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因果,人多信之,因而有遵从者,有越位而悔悟者。今人信仰不外金钱与权力(或暴力),导致社会不和谐。相比之下,还不如鬼神、因果来得实在。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2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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