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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家的辩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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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达明
来源:《知识就是力量》2012年第8期

   德米特里·克里夫是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数学高级研究员,不久前的一天上午,他驾车行驶到一个路口时,恰逢红灯亮起。正当他准备刹车时,不料鼻子突然发痒,接着便响亮地打了个喷嚏。他紧急刹车,车险些越过停车线。就在他为没有闯红灯而庆幸时,距他30米开外的一名执勤交警还是飞快地跑到他跟前,不由分说就开了一张400美元的罚款单。

   在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克里夫可是以爱较真出了名的,对于从天而降的400美元罚款,他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于是亮出自己的撒手锏,连夜洋洋洒洒撰写了长达4页的状,几天后气宇轩昂地走上法庭进行申诉,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要求法官无条件撤销对他的“错误罚款”。

   法庭上,克里夫“义正词严”地指出:“给我开罚单的那名交警,是在停车标志30米之外看走了眼而错判我闯了红灯。而事实是,我根本就没有闯红灯。我认为,是3个巧合让那个警察误认为我闯了红灯。1.观察者目测的不是沿道路行驶的直线速度,而是行驶时相对警察所在那一点的角速度。这就像我们站在路边观察匀速前进的一样,当车离你很远时,它看上去速度很慢;当它离你很近时,人们却误以为它开得飞快。2.减速,随后又加速。3.短时间内,观察者的视线被外部对象阻碍。例如两辆同时靠近停车线,其中一辆挡住了观察者的视线。而正是上述3个条件,才使那个交警因角度问题目测到的是角速度而非线速度,也就是说,站在垂直于前行轨迹上一定距离的那个交警,才因此产生了‘并未停下\’的错觉。也正是那名警察对现实的感知能力没有正确地反映现实,才导致了我被无辜地罚款,所以罚款必须予以无条件撤销。”

   同时,克里夫还向法庭展示了大量的图形和方程式,作为自己无罪的有力论据。

   近3个小时的论证,主审法官被克里夫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绕晕了,多次要求停下来,让他解释他那一大套理论,但克里夫却坚持要陈述完自己的观点。最终,法官以克里夫“有理有据的清晰陈述”为由,当庭撤销了对他的罚单。

   在赢取上诉后,克里夫又将那篇为写的论文发表在一家科技杂志上,不仅获得了强烈反响,而且还被该杂志评为特殊奖,奖金为400美元,与当时的错误罚款打了个平手。

   克里夫谦虚地对媒体说:“我之所以能赢得这场官司,应该归功于那篇有理有据的论文。虽然如此,我还是希望大家能从论文中找出论据的不足,以便我能继续深入完善,使之成为公众今后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一种新方式。”

所属《读者》期:《读者》2012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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