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英国的希尔斯堡体育场正在举行一场足球比赛。比赛即将开始,还有5000名利物浦球迷没有进场,狭小的十字转门限制了进场的速度。喧嚷焦急中,警察没有想办法推迟比赛,而是打开了体育场的一个出口,球迷冲进去以后直接拥向看台,因为刹不住脚步,将前面看台的观众撞得人仰马翻,后来者再从他们身上踏过。一场混乱踩踏之后,96人死亡。
如此重大的踩踏事故,追究责任是当然的。然而事后,当地警察局声称是球迷自己冲开了那扇大门。利物浦球迷名声本来就不好,现在正好栽赃,转嫁责任。
接着,一家报纸又报道称,事后“球迷偷走死者的钱包,对警察撒尿,殴打救助伤者的工作人员”——事实上,96名死者中有41人如获及时救治,应有生还可能,但是没有——反正一切都是“球迷”的罪过。
这就是官方和媒体给予的调查结论,群众被“知情”,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定论就是这样。
事情果真如此吗?
23年之后,真相水落石出。23年!为什么这么长?因为揭示真相的道路困难重重、阻挠重重、障碍重重。那些官员平日多是把民众与纳税人顶在头上的,却又是如此惧怕人们获知真相。在功名利益与枉法罪责之间,在冠冕堂皇与卑鄙龌龊之间,他们只能用假象去欺骗民众,或者用“国家机密”去忽悠民众。为此,他们篡改了164份文件,使116份警察的口述资料遭“重大改动”。为了掩盖真相,真是不择手段,机关算尽。
而这与号称的新闻自由、舆论监督和人民做主的口号南辕北辙。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就是说群众最能够明辨是非,然而对于民众来说,真相却是最难得到的奢侈品。
真相最终没有被一手遮天,也不会被永远湮没。经过不懈的追寻,有关人士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终于使真相大白。当年的那家报纸也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报道“并不是事实的真相”。英国首相卡梅伦为此公开道歉,称球迷遭受了“双重的不公”:他们来看球赛却遭受了人身伤害;此后又被泼了脏水。而这个道歉,已经是在23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