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有一些女孩子,她们的“少女时代”和白马王子没多大关系。
比如我。
我初中的时候,又矮又肥,又黑又丑,又土又穷,五百度近视加二百五十度散光,还被妈妈强行拉去医院戴了一副银光闪闪的牙套。
偏偏我最好的朋友是全班最漂亮的女生,身材高挑,漂亮得全校皆知,我们就是言情小说里最标准的女生配置。偏偏那时候的女孩子都流行买姐妹装,两个人关系好,就会一起去街边小店里淘一模一样的衣服。
我和她也买过,渐变色的蛋糕长裙,她穿起来像是时尚杂志的封面女郎,而我……世界上最短的恐怖笑话,大概就是我的名字。
那时候班上的男孩子们追她,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他们总是会来欺负我。我和她并肩走在路上,我穿着我新买的运动套装,很深的蓝色,没有任何花纹,衬得我原本就黯淡的皮肤更加吓人。有个男生迎面走来,向我身上吐了一口口水,然后哈哈大笑着和我的朋友打招呼。
我一直记得,秋天的傍晚,远方的天空出现一点红。
我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甚至不知道该愤怒还是羞愧。
那天夜里,我把那身运动装脱了下来,发誓这辈子绝对不会再穿它,可是又舍不得扔,一套衣服一百多,是打折时买的过季的“中国驰名商标”,那时候我周围的人穿的衣服不是耐克就是阿迪,可是对我来说,那已经是唯一一件叫得出名字的衣服了。
我在地上蹲了很久很久,最后把它整齐地叠好,放进衣橱。
这件事,时隔十年,我写出来,还是鼓起了很大很大的勇气。
我的少女时代,说起来是有那么一点惨淡,我没有收到过情书,没有拍过一张好看的照片,努力地想要让周围每个人都喜欢我,全班所有的值日都是我做,我还帮人写作业,跑腿去小卖部买零食,去食堂抢面条,帮人背黑锅,为了同学和老师顶嘴被罚站……
后来我才知道,这叫讨好型人格。
我习惯性地去讨好周围的人,想要被人重视,被人喜欢。我好像生来就低人一等,成天都像个白痴一样乐呵呵的,其实没有谁真的在乎过我。
如果得到哪怕一个冷漠的表情,或者对方没有回应我的“早上好”,我都会难受很久。我不停地反思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被厌恶了,然后加倍地对别人好。
直到现在,我看到“自卑”和“自尊心强”,都会想到那时候的自己。
这个毛病,到现在也没有改变多少,我仍然常常惶恐,被周围的人遗弃,与重要的人疏远。可是无论如何,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事业,实现了一点梦想,可以养活自己,孝敬父母。我交了几个真正的朋友,她们会耐心地听我的喋喋不休,会对我说:“很高兴认识你。”
我的少女时代实在是太普通了,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兵荒马乱,要是拍成电影的话,也不会有人来看,应该说根本就不会有人想要把它拍成电影。
但是它对我来说是无比珍贵、璀璨的,像是天边的星星,难过的时候,我就抬头看看它们。
因为我再也回不去,那些炎热的夏天,那些天真的笑容,那些来来去去的人。
我即将进入自己生命里的下一个阶段,要开始面对工作、房贷、生活,甚至催婚,听起来是有那么一点点沮丧。
但是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人总要长大,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去做一些痛苦的抉择,在这一天来临之前,我想用我的文字,陪你们度过,你们的少女时代。
多好,梦想还在,青春还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