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喜欢了男孩十年,从情窦初开的中学时代,就一直默默暗恋着他,偷偷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一个女孩子最好的十年时光里,满满都是这个男孩子。可是,男孩的目光,从未落在过她身上。
后来,女孩出国了。即使远在异国,她满心装着的,还是只有他。女孩专程回国参加同学聚会,只为了能再见到他。而男孩,故意没有去同学聚会。
女孩几乎心碎,请人帮忙问男孩,为什么躲着她。
男孩很无奈,说:我告诉过她很多遍了,我真的不喜欢她。
那个女孩的感情很真挚、很浓烈、很感人,可是也真的很傻。
对不爱你的人而言,你的喜怒哀乐,都无关痛痒。你那么痴情,到头来,只感动了自己。
有时候,我甚至很害怕痴情的人。
以前有一个人追我,对方异常执著、异常坚定,总以为每天给我打一通电话,在微信上嘘寒问暖,经常约我吃饭,做个中央空调级暖男,就能打动到我。
可他迟迟意识不到:不是对一个人好,就能让对方爱上你的。你的痴心不改,在不爱你的人眼里,甚至是一种负担。
其实,我也喜欢过一个男生,六年时间。
和那个女孩一样,我六年如一日地单恋着。活动课时间,偷偷看他打篮球;走路擦肩而过时,会故意把和身边人说话的声音扬起个几度;掐好时间,只为了在上学路上和他偶遇……
他打游戏,我就也玩同样的游戏,只为了和他多一点交集——我想陪陪你,哪怕在虚拟世界里。
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没有半点喜欢。
念了大学后,不在一座城市,我还是喜欢他。去旅游,我会寄明信片给他。生活已经没有了交集,写在明信片上的寄语,也大多空泛单薄,是最寻常的祝福了。
有一次,我参观了一家美术馆,展区里有一个区域,参观者可以在那里写一封永远寄不出的信。我看见一个女孩子,蜷缩在木质展台的角落里,一边写信,一边小声抽泣着。灯光昏黄,四周安静极了,只有笔沙沙作响和她隐隐约约的抽噎声。我也蹲坐下来,写了一封信,给那个我暗恋了很久的男生。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该有个结束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痴情,不过是一场自我感动而已。
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啊,痴心爱了一场,最后的最后,给自己在心里画了个句号。在心里慢慢放下他以后,我发现,其实自己真的没有那么喜欢他。我所喜欢的、我所怀念的,是那个喜欢他的自己啊。
他于我而言,更多的是少女情怀的寄托。我只是需要在那样的年纪,那样的时节,喜欢一个那样的男生而已。该有的情绪已经一一经历,也没有理由沉溺于过去,迟迟不愿离开了。
后来,我遇到了我喜欢,也喜欢我的人,有机会经历了新的喜怒哀乐。一切都很好。
爱情和感动、同情从来不是一回事。不爱你的人,不会因为感动而爱上你。爱情从来不是一件“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事。过分执著,有时候就是一种愚蠢。
年少时的喜欢,很容易便是三年五年。可是随着年龄渐长,一年时间,对我们而言就足够宝贵了。我们不会再有大把时间,去等待一个不可能的人了。
等一个不爱你的人,就像在机场等一艘船。你明知站错了地点、等错了人,为什么迟迟不肯走出来?
很认同这样一句话:意识到对方不喜欢自己,就能快速抽离的人,也是情商高的一种。所以别说什么情难自已,苦恋一个无果的人,就是情商低。
如果明知对方不爱你,那就潇潇洒洒地放开手,痛痛快快地和过去一刀两断吧。只有让过去过去,才能让未来到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