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欢不良少年。大概是厌恶一成不变又乏味严肃的好学生吧,所以那些活得又堕落又嚣张的不良少年,特别能吸引我的注意。14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留级到我们班级的男生,高大清瘦,有一头猴子一样的卷发。这个孩子爱打篮球,他喜欢听磁带,喜欢的女人是吴倩莲。他其实也没做什么坏事,就是爱翘课而已,有时上课偷吃凉皮。单恋很美好吗?我喜欢了这个家伙四年。以我的个性,隐瞒自己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我还在操场上大喊过:“我喜欢你!”拜他所赐,我也成了学校里声名狼藉的女生。
有一次,他感冒了,上课时每一声咳嗽都让我无比揪心,于是下课了我偷偷把感冒药放在他抽屉里。可是,他居然拿来还我,说:“我们家开药厂,你难道不知道……”
高中的时候,我又和一个不良少年谈恋爱了。他高得离谱,也瘦得离谱。等他长到188厘米的时候,我才153厘米,并且这辈子都不指望能长到160厘米。以此为借口,他从不牵我的手。因为他走路步子很大,我总是喊:“慢点!慢点!”这就是我们关系的缩影。
我再没遇见过比他更不适合我的人了。他很躁,16岁的男生大概都很躁动,脾气也坏。他喜欢任贤齐的歌。他不耐烦。那个时候开始流行CALL机,他回我电话的比率大概是十比一。我们连在一起看电视都会吵架,因为想看的是完全不一样的节目。吵架与和好,是我们的重要内容。
他当作生命中重大目标和最大烦恼的事,大概是他兄弟的帮派在打架,他夹在中间很为难。他老是受一些莫名其妙的伤,经常无缘无故地失踪。问起来,经常是去隔壁的城市打群架了。如果我再继续追问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他会说:“我只有你一个女人!你瞎操什么心?”
其实我还挺佩服这一位大爷的。他能露出既无耻又无赖的眼神,表达欲望既顽强又直接,凡人无法拒绝。他笑起来非常傻,像一个孩子。说实话,到后来,我完全是靠母性本能在包容他了。
他有一帮小痞子朋友,后来慢慢开始混黑道。那些人倒不坏,起码对我很客气,听说我写小说,还集体传阅咧!一个不良少年中的文学青年,还在我的小说后头留了言。不骗人,我跟他出去的时候,那些小弟真的会毕恭毕敬地喊我:“大嫂!”因为不能喝酒,与他们吃饭,我都很局促。另外那些被带来的女孩子,全都很放得开。
过了几年,断断续续地知道一些他的消息。这是小城市的好处,很难就此消失在人海,一去无踪迹。有一回,在一个批发小商品的小市场里,我挑选文具,突然遇见一个眼熟的中年妇女。我不认得了,那阿姨笑着说,是他的妈妈。我们站在路边寒暄,我不自在地摸着自行车的后座。
他妈妈很抱歉地说:“我那儿子没出息,也没考上南京的大学。其实他很想去南京,就能和你在一起了。他小姨说,在一起好啊,叫女朋友给你洗衣服!他说,想得美,她那双手是用来写作的啊!怎么能洗衣服?我给她洗还差不多。你那年考大学,考了全市第一,他可高兴了,到处和人说。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你……你没事常来玩啊!”
我呆乎乎地说了再会。
那天下了雨,满地泥泞。我推着车走出去,小市场两旁劣质的音像店里,传出来任贤齐的歌声——闽南语。
这时,我突然想起,在公园的露台上,阳光灿烂的下午,他唱《红豆》给我听,我揉乱了他的头发。完全不明白即将到来的明天,也没有一点儿把握,怀揣着暴躁和伤害,我们唱说天长地久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