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她们一般只有两种装束。
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
冬天是旧的牛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
比较典型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
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模糊。
她的神情是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看过去总是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
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的路途上颠沛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
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
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
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喜欢光脚。在一家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荫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卷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纯。
觉得照片拍得很好,有一种环保和崇尚自然的意识在里面。就像南京西路上巨幅的人物广告画,总是干净的笑容,明亮的容颜,却让人感觉生命的可畏和珍贵。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牛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买过一些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看过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
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
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
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亲吻她。
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过去好像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
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过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位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
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
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而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
舒淇拍的一个化妆品广告很漂亮。松绿的眼影,玫瑰红的胭脂,用在她的脸上,就是有着艳丽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无邪,又隐含着小动物般的野性。
这样的女子总是讨人喜欢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会对你遮掩什么或者吞吞吐吐。
她会很直接,那种直接是纯真而尖锐的。你因为其中的纯真而不设防,所以就会因为其中的尖锐而受伤。所以这样的女子又是有杀伤力的。同时她又是情绪化的,她不会太压抑自己的感情,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会泪如雨下。真性情的女子,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的感觉。
我认为的漂亮也就是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