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斯基是位追求风尚的青年,早在大二时,他就辍学开办了一家专为大学生服务的洗衣房,运营三年,成功将公司卖出后,他开始涉足户外广告业。
短短几年间,他已经成功创立了5家企业,赚够钱的麦克斯基觉得,纯粹地追求财富已经不是一件很有动力的事情了。
他敬仰一位更酷的前辈鲍勃·戴德曼,这位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是开现代会所之先河的美国俱乐部公司的创始人。当还在做洗衣房生意的麦克斯基向鲍勃请教如何做生意时,鲍勃回答说:“给得越多,得到越多。”这句话让麦克斯基觉得很酷,一下子就在麦克斯基心中扎下了信念的种子。
有一次,麦克斯基与姐姐参加一档真人秀电视节目《不可思议的赛跑》,他爱上了到全球各地到处“流浪”的生活。
麦克斯基决定,每年到他曾参加过赛跑的国家中住上一个月。2006年,他来到了阿根廷,并结识了一位马球选手。麦克斯基跟着他学习如何表演马球戏、练习探戈舞。在阿根廷的最后一周,他们还一起到一个偏远的乡村进行了社区服务工作。然而,那里恶劣的卫生条件与极端贫困的环境深深触动了麦克斯基。
由于没有鞋穿,很多原本健康的小孩因长期光脚走在当地二氧化硅过量的土地上,而患上了丝虫病等脚部疾病。进一步调查发现,丝虫病在很多地区都非常普遍,比如仅埃塞俄比亚南部,感染人数就达30万,当地一些妇女还因为患上此病无法出嫁而自杀。
于是,麦克斯基决定,首先要送给阿根廷的孩子们一件礼物——鞋子。鞋子本身要酷,要符合现代人环保舒适的追求。这种秉承极简设计思路的帆布鞋,鞋面和鞋里都是纯棉布,软牛皮的鞋垫,防滑鞋底,买了第1双还想买第2双。送鞋的方式更要酷,仅仅捐几百双、几千双鞋子这种事一般人都能做到,麦克斯基要创造一个基业长青的机制,源源不断地解决当地人的缺鞋需求。因此,他想到了一个独特的送鞋模式:每卖出一双鞋,公司就会捐赠一双鞋给有需要的贫困儿童(有时也包括成人)。麦克斯基把自己创造的鞋命名为Toms,来源于英文单词tomorrow,寓意“为了明天的鞋”。
汤姆鞋一经推出,就在美国市场引起飓风般的反应。对于很多人而言,汤姆鞋的简单舒适设计,作为一双鞋已经具备“酷”的元素,而穿上这双鞋就成为一种行善的标签时,那就更酷了。
麦克斯基原来的计划是在第一年带两百双鞋子回阿根廷,结果他带走的是10000双,也就是说第一年就卖出了10000双汤姆鞋。到2007年初,顾客远远超出美国,世界各地的订单纷飞而至。成立五年多来,它已在全球超过500家店面卖出100余万双鞋子。
作为汤姆鞋的创始人,麦克斯基名片上只有一个奇怪的头衔——送鞋长。一个不同寻常的创意想法,加上时尚潮流的设计,再贴上最酷的慈善标签,就成就了世界上最酷的卖鞋模式。还有其他卖鞋的人比“送鞋长”麦克斯基更具炫酷的魔力吗?每年的4月8日,在这个麦克斯基倡导的“光脚日”里,从迪拜到伦敦,从威尼斯到北京,都会有数十万人自愿加入到这一光脚者的队伍中,亲身体验一下贫困地区那些没有鞋穿的孩子们的生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汤姆鞋的顾客,或者说捐赠者。
(杨念花摘自《深圳青年》2012年第2期 图/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