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异》中有一篇《狼三则》,其中一篇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对今人很有些启示。
故事说,有个杀猪的人卖肉回来,天已经黑了。忽然来了一只狼,看到担上的肉不禁垂涎三尺。杀猪人走,狼也走,一直尾随了好几里路。杀猪人害怕了,便挥动杀猪刀吓唬狼,但狼只是稍微后退了几步,随后又跟在他后边走。杀猪人想,狼要的是担上的肉,不如暂时将肉挂到树上,明天再来拿。于是便用铁钩钩住肉挂到树枝上,又把担子让狼看看,表示担上空了,狼于是不再尾随他了。
天亮时,杀猪人去拿钩子,杀猪人远远看到树上悬挂着一个很大的东西,好像一个人吊死的样子,心中很害怕。他大着胆子靠近一看,原来是昨晚尾随他的那只狼,已经死了。他抬头仔细查看,见狼口中含着肉,肉钩子却刺进狼的上颌中,好像鱼吞了鱼饵一样。当时狼皮价格很贵,一块狼皮能卖到十两银子,杀猪人因此发了一笔小财。
诱饵的诱惑力是很强的,如果只看到眼前一点小利,禁不住诱惑,就会上大当,吃大亏,甚至搭上性命!
(孤山夜雨摘自《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