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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意林》杂志
有媒体调侃,2013年五部国产电影《致青春》《中国合伙人》《富春山居图》《不二神探》和《小时代》,其合称是“致中国‘富二代’”,引起“难怪票价那么高”,“原来‘国产’火爆是有原因的”热议。有人说五部烂片因为合称赢得了高票房,有人说卖座是实力的印证,你怎么看?
@李博文: 每部电影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不能只用片面眼光来看待,一部电影反映了一种人生、一个社会,重要的是要从电影中感悟哲理,品味人生。
@豆豆:人生如电影,电影似人生。我们看的不是电影,是寂寞。
@苏荷果: 这五部电影的合称“致中国‘富二代’”叫得挺好,太能反映当今社会的“富二代”现象了。我想说这几部电影中的大腕儿演员加大牌导演以及令人兴奋的预告片宣传和制作特辑等全部拉拢了观众的好奇心,最终导致了这五部烂片的诞生。这年头,想要躲过一部烂片,着实不易啊。
@华尔央:真正的好电影都是寂寞的,高票房只不过是一块遮羞布。
@随遇而安:富有贫穷永远不是导演想要表达的东西,他只是想借着电影来反映现实的状态,不得不承认,电影里有的故事情节,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只不过电影更夸大其词了一些。
@湘潭大学 祝潇颖:一部影片好不好并不是由票房来决定的,票房只能说是体现影片的知名程度,众所周知,知名的不一定都是好的,这几部影片都很有嚼头,很有争议,票房高的原因大部分归结于此,也就是俗话说的媒体炒作,粉丝骂战。
“常回家看看”入法引争议,你怎么看
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若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对此,赞者有之,不赞成者亦有之,你怎么看?
@丫儿少爷:当爱和责任要用法去约束已成悲哀!
@弧度几分:太悲了,连回家看看都要用法!有些事不是法就能轻易解决的。
@一只猫:这本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就像小时候父母对我们的照顾一样,将其纳入法律,我觉得好心酸。
@晓罗欢子:本是应该做的事情,现在却要让法律来督促我们,弄得强制性,只会让我们觉得看望父母是法律规定的,没有一点温馨了。
@乐乐狗:强制的“回家”让人望而生畏,不是不孝,而是钱途漫漫啊!
@百乐佳:与其强制常回家看看,不如强制规定一年几次探亲假,这样更容易实施一些。
@小小:爱是最大的奢侈品,也弥足珍贵,时间总是有的,就看你有没有心。
@中国传媒大学 赵煦:“常回家看看”入
法的初衷是为了提倡“孝”,然而当“孝”从道德约束变成了法律约束,孝的本身会不会变质?
如果“常回家看看”成为一个硬性的规定,那其中本来所具备的情感是不是会被“规定”的冷面具遮挡住呢?一个需要靠法律来维系亲情的社会,是不是应该值得反思:我们到底在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