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身体不舒服,不能来了。抱歉没早点给你打电话。”学生筱歆约好了来找我谈作业,却迟迟不见踪影。
但几个小时后,筱歆出现在我的办公室,她说:“老师,我想想还是来找你说一说,否则我真的是太难过了,心里很憋屈,我都快透不过气来了。”
“发生了什么事?”
“我目睹了一起车祸。”“不,不,其实没有车祸,只是可能的车祸。”筱歆又摇头否定自己。
“能具体说一下吗?”
“我今天骑车从外面回来,经过一个路口,很远就看到一个老人斜侧着身子、跛着脚过马路。远处来了一辆车,看到老人,车速慢了下来,但老人很慌,他开始跑,跑了几步摔倒了……”筱歆的声调低下来。接着,她又说:“我当时想停好自行车,去马路中间把老人家的一只鞋子捡回来。正在犹豫时,我旁边一个抱孩子的人对我说:‘你快走。’”
“她让你快走。为什么呢?”我没反应过来。
“那个老人摔在我的面前,离我的自行车前轮很近。我说:‘不是我撞的!’她说:‘我知道,所以我让你快走。’”
“你的反应?”
“我骑上车就走了,但我心里一直在说:‘我没有撞人!’”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又问自己,没有撞人为什么要逃走?我一路神情恍惚。”
“回到宿舍,我全身发抖、脚发软。我想到了彭宇案,不就是因为好心扶了人就要赔那么多钱吗?我可赔不出来。我也不敢出门,我觉得一下楼就会有人来抓我,说我撞了老人就逃逸了。”
“我有点恶心,想吐,但吐不出东西。还有点肚子疼。后来‘大姨妈’来了……其实根本没有到时间。”我惊讶了。这么强烈的生理反应,我有必要跟她再次确认:“你并没有撞人是吗?”
“我没有。”她语气坚定。
我们花了些时间讨论——如果她留在现场最糟糕的结果是什么。她扶起老人,被老人诬为她撞了人。她想找目击证人,迎面走来的人和抱孩子的那个人都看得清楚,但他们不愿卷入麻烦,都推说没看见;这个街口本有交通录像,偏偏那天坏了;现场交警也出警了,但交警根本没有细细勘察老人身上是否有自行车的印记,只出具了“既不能排除骑车人没有碰触老人、也不能证明骑车人撞了老人”的证明材料,最后法院判她赔偿10万元。
“10万元对我是个天文数字,我一个月勤工俭学不过1000元,毕业后也不过每个月3000元,我这一辈子不就完了吗?”
我们又接着讨论如果真的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她这一辈子是否真的毁了。慢慢地,当恐惧的情绪表达出来后,理性和智慧慢慢回来。她提到可以通过主动报警、拍现场照片、发微博等方式证明自己,用到高薪企业就业、开网店或自主创业等形式挣钱还债,她甚至调侃:“说不定通过打官司,我会转到法律方向去读研究生,毕业论文就是《我没有撞人的个案分析》。”
“所以,如果真的被赖上了,未必全是件坏事,你从此会成为一个坚强的、勤奋的、能挣钱的人。”
筱歆轻松地离开了办公室。看着她的背影,我在心里叹息:筱歆没有撞人,却比撞了人还担惊受怕。不是她hold不住了,而是整个社会hold不住了,因为人们连安心走路、安心开车的自由都受到了威胁,让一个大学生有如此巨大和强烈的情绪反应。
(康康摘自《大学生》2011年11月 图/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