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社会人员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考本科一般不用去学校上课。自考本科没有入学考试。报名成功后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报考相应的考试科目即可。不需要去学校上课。
办理报名手续需要的资料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自学考试制度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