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一书读过了,我顿觉天地灰灰蒙蒙的一片,置身其中,无限迷茫。我欲想看得清却欲看清不得。那份挣扎不脱的郁闷好似胸口放了一块石头。
是因为之前我看过《许三观卖血记》,里面许三观用嘴给孩子们做红烧肉的情节,写得真真是精彩。所以作家余华让我有了过高的心里预期?是因为正统观念在我脑子里根深蒂固了?是因为我的认知过于肤浅不够全面,有些东西没有认识上去?也许是吧。
生命的本身确乎是值得尊重的。自然中因为有了万物的存在才有了勃勃生机,才有了一切的美好,所以万物皆以自己的自然的状态活着亦相安无事。然而人活着就是为了吃、喝、拉、撒、无尽的交媾?活着就比死了好,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我怎么感觉活得那么苟且那么龌龊那么恶心呢!这是兽性呢,还是人性呢?在这里“志者不食嗟来之食”“富贵于我如浮云”似乎应该是个笑话。
福贵的父亲死在了粪缸旁边,母亲病死在破屋中,妻子贫病交加一息残喘终是没熬得住,儿子献血丢了性命,女儿生孩子大出血,女婿工地出了事故,孙子吃豆撑死了,仇家土改时被毙了,战友一个死在枪弹之下一个死在文革期间……是的,这些人之死固然是不尽人意的。然而福贵呢?
福贵年轻时吃喝嫖赌样样在行,骑着妓女满街招摇向丈人问候,这荒唐之举端的罕见!他赌输了家产,自杀可没那勇气呢,他得活着啊!债务自是推到了父亲身上。若不是父亲气死在粪缸边,他没有了依靠,他能去干农活?他得活着啊!他去城里给母亲请医生结果被国民党兵抓了去,虽然母亲在家等药但他不能逃跑,他得活着啊!队长被红卫兵带走,他不敢说一句公道话,他得活着啊!……是的,周围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了,他活下来了;是的,他没有因为要避开死而似其它人一般不择手段,譬如春生为了救自己老婆而抽干了有庆的血。这一点我是有些怀疑的,如果他生活窘迫至极他会不会呢?战场上为了抢人家鞋当柴煮米他不是把人家打的不能动吗?当妻子家珍宁可挨饿不收春生所谓的赎罪钱的时候,他不是反复在说家珍死心眼吗?生我所欲,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作者表理解,表同情,我均可接受。但是活得如蝼蚁一般竟然能成为了英雄,成为了可歌可泣的英雄?我着实有些迷茫。似乎有个苍蝇在我嗓子里翻腾着,难受得很。
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张爱玲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或黑暗残酷或纠结或顽强……这些都是明晰的,而余华的活着让我的眼前是雾蒙蒙的。我很想把眼前的纱掀去或者撕开个口子,终是不得而嘘嘘了。
我不是什么高尚的人,活着,凭心吧——诗在远方,实在达不到也别强求。但是人性还是要得的吧。